夏季防溺水主题需合奏
2015-05-15 10:10:32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分管学校安全的厦门市教育局负责人曾经说,打开报纸,最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图片:悲痛欲绝的家长,抱着无声息的孩子哭泣——这往往意味着一条幼小的生命因可以避免的错误消逝了。 随着夏季来临,防溺水成为学生安全宣传的重中之重。(5月14日台海网) 一再发生的溺水悲剧触动了主管部门的神经,因此在夏季到来之前紧锣密鼓地着手安排防溺水工作。 主管部门对学生安全的重视,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学生安全还须有学校、家长与学生的密切配合。值得期待的是,主管部门不仅根据季节特点推出学生安全手册,而且明确要求学校与家长必须要切实配合,这样的要求还不是粗线条的而是细化到要求学校不断时时尽到提醒责任。可谓做到了“步步设防”,希望通过“合奏”来演好防溺水这个主题。 当然,接下来关键就要看学校与家长是否认真配合,不走样,不应付,够给力。而这又需要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来进行督促。 减少乃至避免学生溺水,这个主题值得各方用心用力去合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