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兼职局长获释 13年损失待补

2015-05-19 17:44:34 林风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建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兼职”翻译公证文件,2003年被控10多年累计贪污近18万元。此案拖了10多年,去年黄一审获刑11年。昨天,福州中院二审宣判其无罪,当庭释放。

正义迟来,但终究还是来了。此案之所以瞩目,主要有两个看点:其一,局长利用业余时间兼职翻译究竟是合法收入还是贪污;其二,检方对黄的指控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审理过程为何长达10多年?

良法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黄政耀被释放,皆大欢喜,但并不算完。漫漫13年间,黄经历了2次开庭审理、4次拘捕、4次取保候审,一些看得见看不见的损失理应尽快补上;“部门多次协调,作过无罪认定但无果”的背后,是否真有网友口中所怀疑的“内情”,也需调查明白。只有个案办扎实,能服人,才能凝聚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