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麻木不仁叫过期疫苗
2015-05-22 17:19: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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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至17日,渭南市经开区龙背镇卫生院在为幼儿接种基础疫苗—百白破疫苗时,医生将截至5月12日过期的疫苗为6名出生3到4个月大的婴儿注射。昨日,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排专家对6名幼儿进行了体检。包括接种医师在内的9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分。(5月21日新华网) 通过百度“过期疫苗”这个条目,笔者发现:几乎所有注射的过期疫苗都是国家规定免费的一类疫苗,而依旧收费的二类疫苗却“安然无事”。看来,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其中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悉,基层医院2005年6月1日以前接种疫苗均可按最高每针次5元收取劳务费,且按70%的比例直接补助到接种人员。但自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后,国家免费提供的一类疫苗接种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于是,长期以来作为基层接种人员收入重要构成部分的劳务费消失了,而代之以国家下拨的补助费,不仅金额大大减少,而且很多地方常常不到位。笔者猜想,或许正是物质利益的得而复失,才是导致一类疫苗屡屡出现过期注射的最直接诱因。 缺失职业素养的医护人员,如果过分纠结于自身物质利益的得失,再加上混乱的管理状态,必然会把更多精力放在二类疫苗的接种上,而对一类疫苗的接种及管理不屑一顾。譬如,该上交销毁的过期疫苗无人过问;更谈不上分类存放、严格管理;甚至接种医生在注射时应有的查验手续也一概免去了。至于疫苗过没过期?安不安全?医生不管,护士不管,院长不管,疾控中心不管,就连食药稽查亦不管。 诚然,说过期疫苗事件没有人管也不是事实,譬如,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当即安排专家对6名幼儿进行了体检;包括接种医师冯联社在内的9名相关责任人亦已受到了处分;并随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疫苗接种、用药安全排查、整顿活动。不过,安全警钟为何总在事故之后敲响?相关部门又为何总习惯于“亡羊补牢”?如果类似这些严格的管理措施或者说是手段,能够不单单出现在事后,而贯穿于疫苗管理的前前后后、始始终终,那还会有过期疫苗的藏身之地吗? 其实,过期疫苗事件频发的背后,还折射了某些医护人员一种麻木不仁的心态。殊知接种百白破的大都是几个月的婴儿,就连注射到成年人身上都会出现危险的过期疫苗,何忍推入婴儿体内?另外,按需配送的疫苗,为何剩余许多?这些该接种而未接种的婴儿该谁负责?遗漏接种的后果又该谁承担?所幸这次事件还没有出现严重的后果,有关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处分,但须记住,“亡羊”需要“补牢”,否则,过期疫苗的事件难免不会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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