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男童落井”焦点放在营救之外
2015-05-25 09:49: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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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晚,西安最低温度15℃,小雨,微风。在回家的路上,乐乐坠入一口直径约30厘米,深约40米的荒井里。井外,上百人为营救他焦头烂额;网上,全国无数人时刻关注着他的安危。22日14时5分,落井20个小时后,乐乐被消防队员双手抱出,现场沸腾了。(5月23日《新京报》) 所有的人都在关心营救的20个小时里,大家都干了啥?这种关注点的出现是好奇心驱使的。在笔者看来,更应该把焦点转移出这20个小时的营救。毕竟营救工作已经结束,比深挖20个小时营救正能量更重要的,则是反思。换言之20个小时之外才是安全的命门。 其一,为何还有“琢井喝水”?这个问题似乎有点荒诞,有人认为笔者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琢井喝水”自然是生活的需要。可是在一个现代化的时代里,这种原始的喝水方式,也是服务缺位造成的。建设布局合理的自来水管网,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为何不能安装自来水?即使是因为农村偏僻,耗资巨大,但是,在几个村建立一个水塔式的供水管网,打造一口深井,供几个村的村民使用,应该不是技术难题。 其二,为何没有“安全拦网”?这种喝水方式,是当地村民的习惯,即使从尊重生活习惯的角度,允许这种生活方式存在,但是政府监管部门依然有构建安全设施的义务。正如孩子的爷爷说的一样,对于这样的水井,大人都知道躲着走,怎奈孩子没有这样的意识。那么,给这样的水井加上一圈安全栅栏,防止小孩落井,不是应该主动做的事情吗? 其三,为何孩子“半夜落井”?在农村,孩子多是被放野马的,深更半夜的,一个两岁多的孩子落入井口,这样的家长是不合格的,最起码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每年夏季都会出现很多关于孩子的悲剧,有溺水的,有触电的,这些悲剧发生在农村的比例很高。这说明一个问题,对于成年人来说,在孩子监管上的责任心是不高的。看看一起起溺水事件,有多少家长能摆脱责任? 男童落井,20个小时的营救,让我们看到了有关部门的主动担当,也让我们看到了感动。问题是,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才是最为重要的。这其实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于有这种饮水习惯的地方来说,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去减少隐患,要拓展自来水管网铺设范围,要对这种井口加装安全装置,更应该对于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的父母,有惩处的办法。 请把目光转移出营救的20个小时之外,这才是社会安全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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