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妻子花钱求撤通辑”不是救夫是害人

2015-05-26 12:55:27 胡建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涉嫌诈骗的苏某被河南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其妻子程某不仅不说劝丈夫尽快投案,反而想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网上通缉,最终丈夫被抓捕归案,自己也被陈某诈骗走了12万元。(5月25日北京晨报)

丈夫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作为妻子心急如焚,想办法去救丈夫,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真正救丈夫的办法,应该是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但这位妻子不但没有劝丈夫去投案,而是想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网上通缉,这种做法不仅没有不仅不利于救丈夫,可能会害更多的人。

丈夫涉嫌诈骗,被骗的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公安机关也已立案并网上通辑了,如果这位妻子托人“走后门”,真的把通辑令撤销了,那么,被诈骗的人肯定也不会买帐,到处举报,这样更会惊动有关部门,一旦深究下来,通辑令不仅撤不掉,而且还会顺藤摸瓜,很快查出这位丈夫的下落。不仅使这位丈夫受到从重处罚,而且还会对涉嫌受贿的人查处。可谓百害而无一益。

这位妻子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对丈夫的网上通缉,结果被骗了。实际上,近年来像这种为捞人而被骗的事情屡屡出现在各种媒体中,大到省部级官员,小到县处级官员,甚至是普通百姓。刘志军为捞铁道部政治部原主任何洪达,授意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出资4400万元找人“捞人”,后来发现是一场骗局。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得知有人调查他时,向私营企业主一次索取200万元,最后被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骗子侯万清骗去120万元……一例例活生生的“捞人”被骗事件,给我们留下了许多警示。

一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家人犯了罪,平时却不作提醒,甚至还跟着沾光。事发后,才感得十分懊悔,才知道人比金钱更重要,不惜一切想办法去“捞人”。骗子正是看中了他们救人心切的心理,花言巧语吹嘘自己“里面”有人,获得他们的信任之后骗钱骗财。像本案中,如果这位妻子获知丈夫涉嫌诈骗后,及时制止,把“小洞”补上,可能不会让事态扩大,也根本用不着等事情无法收拾后才去“捞人”,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相信法律比相信“非法手段”更牢靠。本案中,这位妻子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对丈夫的网上通缉,以此让丈夫逃避法律的制裁。说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严重缺乏法律常识。当初丈夫把诈骗来的钱拿回家的时候,心存侥幸,认为能躲过一劫。而这次“走后门”撤销通辑令,一厢情愿想通过非法的手段让丈夫逃避法律制裁,没想到这是害已害人的不法行为。从此事看出,法律比非法手段更可靠。试想,如果这位妻子相信法律,不走歪门斜道,她的丈夫肯定会得到公正的处理。但她这次被骗,反而暴露了他们干预司法,包庇犯罪,那就罪加一等。

苏某妻子程某的行为,不是救人而是害人害已。此事告诉我们,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司法程序是不会被某个有“路子”的任意操纵和更改的,千万不要迷信法外特权和暗箱操作。同时,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执法机关也应加大公开力度,促使群众通过正当司法渠道了解案件进展,合理满足个人诉求,不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