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4.8万多所,在校生达4000多万人,覆盖从学前到研究生各学段。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对于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作用,各方面已经形成高度共识。 目前,民办教育数量不少,但是质量和水平却亟待提高。如何让民办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增质提速,成了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我在办学实践和多次调研中发现,民办教育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制约发展的障碍,特别是政策环境尚不完善,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如资金、师资等始终难以突破。发展中遭遇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让民办教育步履维艰。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试图在法人身份、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等方面,出台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的系列政策。但许多扶持政策长期面临争议、处于“难产”状态。 这是为啥?根子上还是单一的政策目标与多样化诉求的矛盾难以调和。民办教育是一个庞大体系,其多样性、复杂性必然导致诉求多元化,只有分类管理,才能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认为民办学校唯有内涵发展,才能争取新的发展空间。制约内涵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教师。 长期以来,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平等权益尚未得到保障,许多地区的民办学校教师在落户、职称评聘、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还有诸多限制,全国民办学校有300多万教师,这是一支不小的队伍。 民办学校教师对未来缺乏稳定预期,存在后顾之忧。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稳定,加大了民办学校选聘教师的成本。对此已呼吁多年,尽管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在国家制度层面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所以,我认为国家应在战略层面对民办教育定位作出调整,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新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快立法,着力突破制度瓶颈,推动实现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我建议,大胆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只要有利于扩大资源、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满足多样化需求,在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完全可以探索公办民办混合、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进而实现公办民办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同时,国家应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民办教育的发展需求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加强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支持。加快研究并出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配套措施。 在分类管理的前提下,国家应该全面落实对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学校的财政支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不仅可以缓解民办学校经费压力,还可起到“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总体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改进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最终惠及全社会。 此外,还要尽快突破教师队伍“瓶颈”。近年来,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户籍制度改革正加快推进,应把握契机,下决心把这一问题解决到位,在制度上实现突破。有健全的制度保障,有举办者的热情和付出,我们坚信民办教育一定能够坚持迎难而上,为教育事业贡献新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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