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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生收入被满意度“误导”

2015-05-28 15:13:38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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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龙岩6家公立医院将迎来改革,除药品耗材将实现零差率外(详见《龙岩6家城市公立医院6月率先实行药品零差率》报道),近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3354项医疗服务价格也将迎来调整,医务人员的收入将与其服务质量、数量及患者的满意度挂钩。(5月28日 《海西晨报》)

众所周知,当前的医患关系非常紧张,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既有医疗体制的弊端,也有医患双方之间不理解、不信任的原因。当然,某些医院、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不佳,也加剧了医患矛盾的冲突。站在患者角度而言,其到医院就诊,目的就是用最少的医疗花费,来取得最理想的治疗效果。不过,不同的病症,在治疗周期、方法、效果等方面,肯定存在差距。假如,现实中的治疗情况与患者理想中的效果有差距,患者的态度会如何呢?

患者对医生的满意度和对疾病认知的程度相对主观,“能否把病治好”是患者最关注的。然而,许多疾病的治疗是个复杂的过程,也有个体差异的影响。如此之下,治疗效果不错,患者肯定对医护人员有个好的评价。反过来看,如果囿于客观病情的影响,治疗效果不理想,即便不是医护人员的错,也可能会招致患者的极大不满。所以说,依赖于患者的满意度来衡量医生工资收入,极有可能被“误导”,工资收入无法体现出医务人员的真实工作质量。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无可厚非。但是,如何评价,怎么评价,服务态度的良莠如何判定,并不能完全依赖于患者的主观认知。从这个方面而言,应该站在更客观的角度来衡量和评判,在考量患者满意度的同时,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来对医护人员的工作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假如,医护人员认为评价有失偏颇的,还应该赋予他们申诉权利,确保患者的评价客观真实。

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方法和步骤都应该科学合理,避免改革思路伤害医护人员以及患者的权利。基于此,在改革过程中,就需要在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求得最大利益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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