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送不作为锦旗被行拘”不要急于定性
2015-06-16 17:20: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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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却遭行政拘留,农民工张蓬冲杨凤强日前分别将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告上法庭。今年5月,因与当地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解决,张蓬冲与工友等数十人先后到湛河区政府和平顶山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同时给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先后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随后张蓬冲及其所在公司经理谢金红等四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6月15日,南方都市报) 看到这则新闻之后,大多数人可能将关注点集中在了农民工送“不作为”锦旗和被公安局行拘这两个关键要素上。但是,从新闻中所提供的事实来看,此二者之间被没有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如果急于对新闻进行定性,就犯了先入为主,主观臆断的主观主义错误。因为据公安局所说,其被行政拘留的主要事实是:2015年5月19日上午,组织40余名农民工到湛河区门口闹访并放鞭炮,后又到市公安局门口,“依然敲打铁盆,拿喇叭叫喊……严重影响平顶山市信访办工作秩序”。而据农民工所说,他们并没有寻衅滋事,干扰办公秩序。因此,对于这一事实尚存在争议,而只有留待更多的事实披露和证实,才能对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进行合理定性,避免出现乱树靶子,胡乱攻击。 根据有限的新闻,我们仅仅可以得出有限的线索,我们可以思考,这些农民工的做法是否有不妥当之处。首先,表达观点要有一个度。相关人员对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属于他们表达自己观点、意见的权利,但是任何事情都要把握一个度。表达意见可以,但是也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而不能任性的恣意行事。其次,用“不作为”来定性是否合适。我们就想,相关部门是否“不作为”。不作为是一个很大的概念,我们不能因为问题没有得到最终解决,就说相关部门不作为,也可能正在作为中,只是事情还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虽然,政府在着力整治“为官不为”。但是,我们对于“为官不为”也要有准确的定性,有正确的理解。并不是每一件没有办成的事情都可以用“不为”来“扣帽子”,这样做,只能是让政府沦为弱势群体,不仅不利于政府与民众关系的和谐,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透过这件事情,我们应该认识到,人民群众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应当注意方式方法,而不是简答的对政府持以一种抵触情绪,好像政府就是和民众是处于对立地位。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很多事情政府也是想给群众解决,但是一个问题的解决有时候政府一家显得是独木难支,必须要多方统筹,才能得以有效解决。比如这件事情中的企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企业的配合,有时单凭政府部门的作为并不能真正解决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这其中有缺乏有效的硬性机制来追责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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