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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暴力伤医者就要“零容忍”

2015-06-23 16:51:51 潘洪其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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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霸坐分诊台前,护士劝说就口骂脚踢,且踢伤护士左膝,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一携子就诊女子被警方拘留10日。待事情有明确结论后,港大深圳医院急诊科危机处理小组有可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可能的伤残赔偿金等。

最近20天内,全国经媒体报道的暴力伤医案件至少已有12起。没有依法治理,就医的正常环境就没有保障。感觉护士打针和输液太痛,就可以把护士叫进病房掌掴;不愿意再次排队候诊,就可以现场把护士砸晕……在如此强的暴戾之气笼罩下,每一起暴力伤医案件,医务人员都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一再发生的暴力伤医案件,极大地危及医务人员的身心安全。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暴力伤医行为,已成为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当务之急。伤医者有的是接受过诊疗的患者,有的是患者的家人或亲朋,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发泄对诊疗过程和结果的不满,要以暴力手段对医务人员进行报复。对这样的行为,要依法惩处,让他们的违法成本高到“埋不起单”。

但在硬币的另一面,还要寻找这些伤医案的原因。很多伤医案缘于患者无法接受不如意的诊疗结果,这种情绪又缘于患者对医疗行为的期望值太高,认为患者到医院治病,医生就一定能把病治好,如果没治好或者病情加重,那么一定是因为医生水平低,甚至是医院为创收而实行“过度医疗”、“恶意医疗”所致。这是对医学科学和医疗行为的误解。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新闻媒体亟需加强医学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科学、良性的“医患文化”,让患者走出“医学万能”、“百病必治好”的认识误区。

从患者的角度来说,患者反映诉求、获得救济的渠道不畅,以及“看病难”、“看病贵”,也放大了患者的焦虑感、无助感,恶化了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加深了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如果,即便产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患者一方也能通过正常途径维权,可能就不至于失去理性暴力伤医。但求医的患者那么多,伤医的毕竟是极少数,这极少数的人,不排除个人修养不够,平时养成了蛮横的个性,尤其有些人身为公职人员,甚至身为领导干部,对医务人员“动手动脚”,更令人不齿。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管理部门、执法机关和社会舆论持有一种“偏见”,认为暴力伤医是一种特殊的“涉医案件”,在处理上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考虑。这使得一些伤医案件发生后,医院和有关方面不能严格依法处理,而是力求大事化小、息事宁人。这些做法不但让医务人员感到寒心,也无异于对伤医行为的纵容,这是应该警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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