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方舟子、崔永元互诉名誉侵权案昨天一审宣判。海淀法院作出整体判断,认为崔永元和方是民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具有人身攻击的系列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损害。法院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相互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双方均表示要上诉。(相关报道见6月26日《北京青年报》) 从法院一审判决来看,双方互赔4.5万元,只是在案件受理费上崔永元亏了117元,似乎两人半斤对八两,谁也没有输。其实往细里看,案件没有赢家,两人都是输者。 两人网上对骂,因“转基因”这一公共议题而起。无论观点是否正确,两人都应该明大事、讲大理,希望观点能被更多人接受。可随着事态的发展,特别是出现对骂之后,两人的兴奋点已经不在“转基因”上,而在如何“骂倒对方”身上。即便不是有意如此,但事实上受众的注意力已经偏移到对骂上,削弱了对转基因的关注。在这一点上,两人都忘记了为什么出发,都是事实的输家。 而且,有理不在声高,讲理不必话糙。民间讲读书人,“骂人不带一个脏字”。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有些读书人以笔为刀,过于尖酸刻薄;另一方面读书人是讲理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也不会撕脸大骂、出口伤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尤其应该注重自己的公共形象,即便不屑对方的观点,有表达自己观点的冲动,也应该节制和智慧地表达。一个原则是以理服人,一道底线是不能出口骂人,不能剥夺对方表达观点的权利。 方舟子和崔永元,都有着强大的“粉丝团”。此前,崔永元的实话实说,方舟子的热血打假,即便有些观点未必苛同,但在整体上还是可敬的。以现在社会之复杂,以现代人之犬儒,是需要这种“淋漓之正气”的。但是,观点之争不应该转变为网络对骂。虽无统计表明,两人到底有没有因为对骂而流失了粉丝,流失了多少粉丝,但两人的网上对骂表现出的“另一面”,却让不少人失望。 从对骂走向对讼,最后对赔对输,这说明在法治社会背景下,网上对骂是一门风险活。开句玩笑话,如果两个人有一方不选择粗口,而是“文明发言”“理性回应”,不就赢了4万多元嘛。当然,双方都是“不差钱的主”,不会在乎这么一点小钱,“分分钟”就能挣回。但是,输钱事小输理事大,因为观点表达得不节制而表现出暴戾一面,进而传导和加大网络暴戾,更是一件“天大的事”。 现在说起网络,很多人神采飞扬,一讲到网络暴戾,则是摇头叹息。很难说两个舆论场,网络怎么样,社会就怎么样,但网上出现普遍暴戾,绝不是我们想看到的。魔鬼藏在心中,始终都是隐患,很有可能在现实层面爆发出来。对于网络来说,自由和文明,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从这一意义上说,自由虽然是网络的天性,文明也应该是网络的追求;不支持把网络管得太死,也不支持对网络暴戾的纵容。公众人物更应该成为网络文明的示范者,而不是网络文明的破坏者。 两人对骂因起公共议题,但公共议题并非网络暴戾的“挡箭牌”,网上骂人就该是一门风险活。出现网络对骂,可能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素质的问题,二是才华的问题。如果表现出高素质,就不会出口骂人;如果会智慧表达,又何必出口骂人。从这一意义上说,官司可以续打下去,但骂人还是到此为止,别再助长网络暴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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