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卫店镇澴水河老桥为漫水桥,每到汛期遇到河水上涨,桥西头的久龙、清泉、团山、沙塘、三杨等村的近万村民就会遭遇出行难。为方便村民渡河,孝昌县交通局争取到项目资金248万元,在漫水桥旁边重建新桥,可如今新桥竣工已有两个多月,却撂下引桥不予再建,让该镇的近万村民望眼欲穿。(6月28日 新华网) 国家投入巨资修建的新桥,成了没有引桥,无法通行的“摆设桥”,而挂着“水急危险,禁止通行”警示牌的老桥,却不得不超期服役。相信看到这样的场面,每个心中都会五味杂陈、唏嘘不已。然而在现实中,惠民工程不惠民,反而变成烂尾工程的荒唐事,又何止一起?2010年,武汉市政府承诺修建的汉口澳门路人行天桥,开工半年后就突然停摆,成了远近闻名的“烂尾桥”;2011年,海南五指山大力推动的“茅草房改造”,更是在毛坯房封顶后就“无疾而终”,成了远近闻名的烂尾工程。 人们常用,“行百里者半九十”来形容收尾工作的重要性。对惠民工程而言,更是如此。试想,倘若宣传时气势非凡、施工时鼓乐震天,而最终却成了口惠而实不至的烂尾,这岂不是让惠民工程成民怨工程?因此,为防止惠民工程烂尾,有关部门针对惠民工程、专项工程,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实施标准。可为何现实中重点建设的惠民工程,却仍有一些不能顺利收尾呢?对此,有关部门总是不缺少理由——规划变动,致使工程半途停建;征地困难,项目不得不暂缓施工;资金短缺,工程暂时停摆;验收问题,项目不能投入使用。 应承认,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困难,而非是故意搪塞的理由。例如,资金断裂,肯定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得不停建。但一时之困,并非是永久的难题。因此,这些都不能成为惠民工程烂尾的理由。更何况,对政府来说,灾情就是命令,群众的需求就是行动指南。与群众的急切需求相比,这些问题都是政府必须要克服的“小事”。以孝昌县的“漫水桥”为例,每逢大雨桥面就会水流湍急,出行起来可谓是“步步惊心”。试问,面对群众的潜在生命财产威胁,有关部门有让惠民桥延期的理由么? 由此可见,“奇葩大桥”即是相关部门不作为的投名状,更是惠民工程最大的反讽。那么,有关部门如何摆脱惠民变民怨的尴尬呢?笔者认为,有关部门一是要立即开启引桥建设,让惠民桥尽快摆脱“摆设桥”的尴尬。更重要的是,更要在思想上端正态度。各级政府部门只有认识到,群众的需求重如泰山,自己的现实困难轻若鸿毛,才能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让惠民工程实起来,真正惠及每一个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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