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未来三年以及十年的“互联网+”发展目标,提出包括益民服务、便捷交通、普惠金融、协同制造等11项重点行动。 从一个业内人士构想到国家层面战略行动——马化腾、马云、马明哲于2013年提出“互联网+”实践,2015年两会期间马化腾提交了相关提案,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制定“互联网+”行动——仅仅花了两年多时间,只争朝夕的速度彰显顶层对“互联网+”之重视。正如马化腾念兹在兹,“互联网+”代表着以人为本、人人受益的普惠经济。《意见》部署的“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无不散发着为人民服务的清新气息。 一手是便民惠民,人人受益,一手是产业变革,经济转型。于经济而言,一是互联网逆向整合生产要素。由网络销售带来的信息,逆向传导至生产领域,由技术创新形成产品,再通过网络完成销售。二是“互联网+”对产业组织模式和经营管理的方式带来变化。这种变革,将给错失了两次工业革命的中国经济带来大量“弯道超车”的机会。例如,对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带来l 跨越式发展的可能性。专家指出,国家提出“互联网+”的意图,就是要推动经济提质升级。应该说,这种判断恰如其分。 “互联网+”风暴,“风暴眼”是科技革命,由此引发产业革命、社会变革的“鲶鱼效应”。科技革命、产业革命更多交给互联网,交给市场组织,社会变革则会牵动更多人的神经,需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科技革命,被“革”的不仅是科技的“命”,同时也对建立在旧生态之上的法律、法规、制度产生某种冲击,形成紧张关系。例如“互联网+”金融,这些年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迅猛,依托网络的多元化、个性化、创新型金融服务纷至沓来,毋庸讳言,一些产品创新存在合规性问题,甚至存在法律风险,亟须正视。法律、法规、制度作出适时的、合理的调适,让“互联网+”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仅在金融领域。 《意见》提出,要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包括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据不完全数据,我国已有超过350个城市展开“互联网+”政务实践。广州先行一步,市民通过“城市服务”入口,可获得医疗、交管、交通、公安户政、出入境、缴费、教育、公积金等17项民生服务。政务一旦搭上“互联网+”快车,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水平、公共服务质量将提出更新、更严、更高的要求,改革没有回头路。这一过程,既要有决策能力与管理水平的改善,还要有服务思想的嬗变。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旧有的生产要素,不再需要笨重的设备,不再需要建立庞大团队,加上行政审批改革,创业变得简单易行,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创业主体和创新单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的世界非常大,让我们一起出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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