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公交车的座位问题上,有两种情形,比较令人遗憾。一是年轻力壮者盘踞老弱病残孕专座,或者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对老弱病残孕人群视而不见。宁可假寐装痴,也不一伸援手,让城市温情蒙羞。 二是少数老年人倚老卖老,为了座位出口辱人、动手伤人,实在大煞风景。近来,老年人在公交车上任性的新闻时常见诸报道。有老人为争抢座位动手打年轻人耳光的;有不太老的大爷在空座较多的车上,像摔跤一样将女孩直接摔出座位的;有老大爷不知是假痴还是真非礼,一屁股坐在年轻女孩身上的。 个别老人太出格,眼下又开始被视作一种社会问题。有人说他们不仅脾气大而且看起来力气大,如此“老当益壮”,何需座位特惠?甚至于有人基于此类现象发出质疑:到底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 说老人变坏了,显然有以点带面以偏概全之弊;而说坏人变老了,恐怕也只算是一种十分任性的言论。两者都不一定符合现实。为什么有些老年人会抑制不住地因冲动而惹祸?我觉得,大概是他们惯于把乘车特权视为一种绝对的权利了。这恐怕是一种认识的误区。 老弱病残孕专座的设置,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赋予了一部分乘客的乘车特权。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倡导年轻力壮体能正常的人,给老弱病残孕人群让座,也是这种特权的延伸。这样的公共伦理倡导,显然意味着一部分乘客利益与权利的让渡。正因如此,老弱病残孕人群才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情,人际关系、公交文明、城市道德空间也因此变得绚丽多彩。换而言之,从权利的源头上追根溯源,乘车特权原本就不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正如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样,绝对的权利也难免导致荒唐的局面。在现实生活中,绝对化的乘车特权实施起来还颇有难度。有些人的年龄写在脸上,有些人的疾病写在脸上,有些人则不一定。这个世界上,有身体强壮的残障人士,又有四肢健全的病夫;有年老而强壮的大爷,又有弱不禁风的公子。至少有一部分人不好简单归类。当此之时,目测恐怕是一个有误差的技术活,或许你要求给你让座者只是看起来比你年轻或者看起来比你健康而已。 让座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行为,是建立在自愿和互谅基础之上的互助行动。从总体上看,当然尊重老人是前提,提倡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永远不为错,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过也别忘了,作为完整的名言后面还有一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家都推己及人吧,如果是自己的衰弱的长辈或者自己在外面劳碌奔波为生存打拼的晚辈,将怎么看待? 提倡和鼓励正常人给老弱病残孕让座,避免种种争座纠纷,或许公交管理部门甚至于城市管理者,还可以采取一些诸如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之类的措施,使让座美德得以彰显,进而形成可持续化的良性局面。 (作者系武汉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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