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状元被撞身亡”看新闻的价值和情怀
2015-07-08 17:32: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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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宗令人唏嘘不已的悲剧。7月5日,肇庆怀集县今年高考的文科状元小方(化名)在驾校训练场学习时,遭遇事故身亡,年仅19岁。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据知情人士介绍,身亡者是今年怀集中学的高三毕业生,高考成绩是639分,全县文科状元,排肇庆全市第四名。其语文成绩132分,也是全县语文单科状元。(7月8日《羊城晚报》) 花样的生命,本该在成长的天空里翱翔搏击,如今却黯然凋谢,令人唏嘘,让人心痛。事故既已发生,案件也在调查处理中,围绕着驾校管理、教练失责和学员违规的议论同样纷纷,生命陨落,法律不会坐视不管,待细节核定、调查清晰,定会给女孩和她的家人一个公正的交代。当然,所有的惩处与弥补都挽回不了过往的消逝,更难以抚平亲人的心灵创伤,但媒体的渲染,哪怕是力持公道、立足中立的新闻,对孩子家人而言又何尝不是舆论的“二次伤害”? 笔者非新闻专业出身,门外汉高谈新闻价值阔论新闻情怀,似乎缺乏了从业经验和理论素养的积淀,但唯独不缺的是作为普通的新闻受众群体的客观体验和逼真感受。新闻的价值在哪里,搬辞典来说,价值要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关系的新闻需要。而在社会新闻的板块里,散发着首创性气息的新闻最能引来争相追逐,只要事件冠之“首次”、“第一”、“之最”……距离新闻出炉、跃然报纸网络上已经成功了一半。回到“状元被撞身亡”事件,倘若褪掉状元的光环,对新闻而言是不是就失去了可供咀嚼的谈资? 如果颠倒次序,新闻产出之后才开始慢慢积累公众关注,而非公众渴望之余媒体追求线索与事实,这样紊乱的价值判断落入的只怕是“吸睛”的窠臼吧?同样,对于“状元被撞身亡”这样易造成“次生伤害”的社会事件,新闻报道除却小心翼翼,更多应该是装满媒体人的情怀。即便是使用小方这样的化名,又岂能掩盖伤悲、躲避视线?甫一成为状元,小方就被媒体里里外外“搜身”,姓甚名谁、爱好什么、分数几何、心仪专业……铺陈在公众视野里的状元画像,当悲伤袭来究竟该如何遮挡,拷问的是新闻情怀与媒体人的良善。从大喜到大悲,如果有良药抚慰亲人伤痛的口,媒体缄默难道该成为其中一剂?喧哗嘈杂、伤口洒盐,谁来承受逝者家人分外的痛楚? 不由地想起《饥饿的小女孩》的震撼与疼痛,女孩饥饿、秃鹰觅食,这张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照片因为与社会公德的尖锐冲突点燃了公众争议与不满的火焰,获奖两月后作者饮恨自杀,留下的纸条令人警醒——“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是的,如果痛苦弥漫、忧伤叠加,媒体、记者会负重难行,但之于受害主体,沉重的伤痛击中内心,“状元被撞身亡”事件会不会成为另外一幅《饥饿的小女孩》?苦苦寻觅的价值与情怀之花,应该到了绽放的时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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