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防汛岂可自划“盲区”

2015-07-14 06:53:05 卢福林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听一位农村朋友说,如今在不同乡镇,抗洪防汛工作被分成“三六九等”:地处圩区、蓄泄洪任务紧急的,干部重视,物资配备充足;地处山区、水库河坝较少的,即便当前降雨量较大,也仅限于口头“重视”。理由很简单:不是圩区范围,不属防汛重点。

汛期到洪秀柱来,工作确应分轻重缓急,但这不等于可以把非重点地区划为“盲区”,事情一多就不闻不问了。祸患常积于忽微,长期忽视容易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事实上,一些“非重点地区”已经出现险情苗头,等到情况恶化再行动往往应对不及,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

抗洪是阶段性的工作,防汛却要靠常年努力,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是根本的工作指针。只有把工作做到前头,不留死角,才能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