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7万家行业协会商会将与行政机关脱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据统计,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80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基本形成了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然而,协会商会快速增长的弊端也愈加凸显,如行政化色彩浓,容易成为行政主管部门权力的附庸和延伸;代表性不强,很多全国性协会对业内企业的覆盖率不足一半甚至更低;自身结构不合理,有的行业萎缩协会却仍存在,有的行业发展迅速却难以成立相应协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往往只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 摘下行业协会商会的红顶,彻底切断利益链条和身份依附,有利于协会商会良性发展。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应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实现“五个分离”,亦即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职能分离,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对适合其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资产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独立财务管理,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各类管理关系,加强综合监管。 当前,各地不少社会组织大都和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甚至是直接从行政部门分离出来,管的事情和政府差不多,行业商会还可以打着社会组织的名义名正言顺地收费谋利,成为政府官员的“养老院”,不少政府领导退休后就被安排去行业商会任职。 社会组织必须尽快实现“去行政化”,把所谓有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都名正言顺地回归社会,培育成为真正意义上民间性的社会组织。政府公务人员退休后,不得再到自己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任职,实行严格的任职回避原则。社会组织的主要领导原则上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 社会组织还必须尽快去垄断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是大势所趋,但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阳光运作,不得暗箱操作,同时要坚持去垄断化原则,绝不允许搞一家独大,而要让这个行业里的社会组织自由组织、自由竞争,明确选择标准,谁的服务好,政府就买哪家组织的服务。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有效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但绝不是把公权力延伸到社会每个领域。从个角色定位上讲,政府职能转变的目的,就是要逐步从“万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从“撑船”转变为“掌舵”。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另一方面则要大力培育成熟发达的社会组织,加快社会建设。惟有政府和社会各得其所、各就各位,政府职能转变才可能真正到位。 当然,脱钩并不是脱管,不是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一脱了之、放任不管,而是要加强综合监管,建立起新型合作关系。脱钩后政府依然要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支持政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信息资源共享、参与协助政府部门多双边经贸谈判等。这样,能帮助协会商会脱离“二政府”身份,通过服务不断“开源”,促进它们可持续发展。政府要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能,做到多管齐下,包括民政部门的直接登记管理,党建管理部门党的组织管理,外事、税务、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管理和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等。同时,还应建立委派监事、信息公开和年报等新的监管制度。(福建日报)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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