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广大爱的叉烧包入选越秀第四批区级非遗。近日,越秀区公布《越秀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广式叉烧包、珠江的传说等10项内容。因为广式叉烧包制作技艺的申请主体为某饮食公司,引起了街坊关于传统美食传承的讨论。 叉烧包也能入选高大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粗粗一看,这新闻确实有点雷人。广式叉烧包并非某人某店的独门绝技,不夸张地说,在广州随便走一条街,总能找到卖叉烧包的店。以企业为主体提出申遗,是不是意味着其他商家的叉烧包就不正宗了,不算“广式叉烧包”了?这些质疑声音,并非没有道理。 但叉烧包申遗这事是否真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不靠谱?恐怕也不应妄下定论。 一者,从程序上看由企业发起非遗申请并无不妥。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八条就规定,“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二者,民间对申请非遗往往存在误解,认为一旦申请非遗就“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其实非遗申请并非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不具备排他性。换言之,A企业的叉烧包申遗成功了,并不影响B企业也为自己的叉烧包申遗。从这两点来看,某一家叉烧包申遗并不表示它就把“广式叉烧包”承包了,其他的叉烧包就得改名换姓另谋出路。但为了减少误解,在其申遗名号前冠上企业的名字或者特色名称,比使用概括性的“广式叉烧包”少一些争议,不失为更好的解决办法。 抛开叉烧包申遗是否合理的讨论,总体上笔者认为有企业愿意出钱出力来做这件事,应该予以鼓励。不管申遗背后的动机是为了企业利益还是为了传承广州食文化,将广州特色食品纳入非遗保护的范畴内,总归是一件好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广州的食品类非遗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有媒体报道,在近100项市级非遗项目中,食品类只有8个,跟“食在广州”美名不符,而导致非遗美食项目少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有的餐饮企业不愿在申遗之后承担起传承的责任,比如推广宣传、开师授徒等。 有企业就叉烧包进行申遗,对其他餐饮企业应是一个触动。刺激更多餐饮企业在继承传统美食的同时也找到自己的特色。你做的虾饺是不是跟别人都不一样?你做的肠粉是不是有什么独门秘方?只要有自己的特色,大可以拿出来比一比、晒一晒,拿去申请非遗也未尝不可。所谓“食在广州”的精神,就是对美食抱有一股发自内心的热爱,厨师要绞尽脑汁推陈出新,食客也要吃得挑剔不将就。归根结底,非遗只是个名号。申不申遗,叉烧包就在那里,味道自己会说话,但背后对美食的认真劲不能丢。愿意为叉烧包做出特色、打出品牌而较真,虽有争议,但值得鼓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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