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 不论是买西瓜让员工吃的“吃货型”,还是绿茶绿豆汤消暑的“贴心型”,抑或“啥事都多喝水”的“男友型”,在高温天气依然要坚持工作的人们,享受着企业五花八门的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然而,一些企业却千方百计地压缩和挤占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空调可吹”就是一种极致演绎。 在高温天气下,“无空调可吹”不仅是一种身体上的痛苦,也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一个旨在让“劳动更有价值,劳动者更有尊严”的社会,“有空调不让开”显然不是一个人的痛。当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善意在执行过程中被“选择性解读”,就会产生“有空调不让开”的生搬硬套。 35℃高温下工作才有津贴也好,35℃高温下工作才让开空调也罢,为了压缩成本,企业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企业之所以“自说自话”,而不愿意尊重和回应员工的利益诉求,说到底就是一种有恃无恐的“霸王条款”。在供求关系导致的权利失衡格局下,劳动者“沉没的声音”即使被企业负责人听到,也会被视为“非分之想”。 卓别林主演的电影《摩登时代》,以戏剧的方式为我们呈现了工具理性对劳动者的异化——人成为没有感情、没有情绪的工具。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用人单位往往实行严格的考评办法,将劳动者“捆绑”在工作场域,却对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视若无睹。如今在一些地方,如何走出漠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摩登”怪圈,不是银幕上的故事,而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如果企业以发展经济那样的迫切和热情,去关注劳动者的生存与工作环境,如果公共部门以“等不及”、“伤不起”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去关注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劳动者“有空调不让开”的无奈和艰辛才会化解。毕竟,让劳动者“有空调可吹”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而是最基本的权益保障。 只有给予员工应有的尊重和认同,让员工有更多“获得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活力,提升工作绩效,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双赢”。那些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上“钻空子”、“打折扣”的企业,表面上节约了成本,实际上却输掉了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仅会损伤员工的工作热情,也会加剧“跳槽”现象。 短评:高温福利与高温津贴亦能“二选一”? 高温津贴变为高温福利,首先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法律明文规定,高温补贴是企业必须发给员工的一项补贴,然而企业在执行之时却总打折扣。如果相关部门加大惩治力度,相信企业也不敢拿芝麻当西瓜混淆员工。监管人员应该走出办公室,到外面多走一走,多看一看,多查一查,那么企业自然不敢“任性”而为,工人的津贴变为福利的现象自然减少。 其次做好法律宣传,增强工人维权意识。现实中许多工人不懂维权,不敢维权,或者知道维权,又找不到维权途径,这也是高温补贴变为高温福利又一因素。因此既要加强监管和惩治,还要建立工人维权通道,为工人维权提供便利。(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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