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不是政府管理的“急救章”
2015-07-27 07:47: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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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中共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发红头文件组织给7月19日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火灾给家福乐超市造成较大损失,该文件要求各支部,各企业要迅速安排,组织捐款。此事令彬县群众震惊,群众给县长写“太不该”打油诗。(7月25日中国青年网) 作为咸阳彬县最大的超市,家福乐购物中心因为火灾损失惨重,在当地政府应急处置、协调救援之后,火灾事故进入了善后和调查环节。也正是在此刻,那份饱受争议、令彬县群众震惊的“红头文件”横空出世,当地政府也因此卷入舆论漩涡,展开对话,进行回应与说明。当然,无论是苛责发难还是横眉冷对,包括当地群众有内的社会公众质疑不是捐款与否,而是捐款的意愿该不该被红头文件胁迫? 其实,要说用红头文件摊派捐款,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14年1月,一份《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红头文件在网上流传,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广东东莞大朗镇一份“摊派教育募捐参考标准”被曝光:“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副股)3000……” 如此种种荒唐的“行政逼捐”,以政府公权力挤压个人意愿,稍有抗拒就会扣上“无组织、无纪律”的帽子。 与此类似的是,彬县红头文件索捐事件同样少不了公权的魅影。而不同的是,索捐对象已由过往频繁的公职人员、公家单位过渡到非公企业、职工,捐款异化为行政摊派,只能说是低端管理与急于求成间架起的不现实、不对称桥梁。透过事件,有几点是需要明析的:其一,在火灾事故原因未查明的情况下,当地非公企业党委先入为主, 下发针对企业的捐款红头文件,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话说是“不妥当”,用老百姓的话说是“太不该”。一方面是政府组织为企业捐款,本就要做好接受舆论监督的准备,是否裹挟利益、掺杂私利,总该需要澄清。另一方面,撇开受捐对象不说,政府红头文件公共属性与捐款的个体意识本就是互不兼容的本体,两地一旦糅合,势必带来公权私化或私权异化。 其二,捐款是财物的累积,更是爱心的汇聚,但前提是自我意愿能够有序、自由表达。而红头文件要求捐款,无视的正是企业与个人意愿,而却能在金钱爱心上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这也正是红头文件带给管理者的快捷与便利。当然,我们不该以恶意揣测当地非公有企业党委的募捐初衷,向受灾企业送爱心本该是值得鼓励之事,但借由红头文件索取爱心却是为企业和群众不齿的。再者而言,对主动献爱心的企业或个人而言,是否主动早已被所谓的“强制”捐款氛围掩盖,这何尝不是另一种伤害? 中共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发出的红头文件上写得很清楚:一是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二是坚持自愿,量力而行;三是几点要求。其实前两条都不重要,要害在后者,要“迅速安排、组织实施、及时上交”,这哪里是政府的管理职能,分明是在社会公共事件中的应急之举,红头文件也沦为了政府管理的“急救章”,实在是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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