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人事档案“不翼而飞”买单?
2015-07-31 17:30: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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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1992年,身为济宁市市中区乡镇企业局副局级储备干部的他调至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宁市人大),并前往人大下属企业担任副总经理。而后,政企分离,原属人大的人员回归人大,但翟振海却在此时丢了公务员的身份,人大称没有他的档案。原单位却称他的各种关系已经转至人大,他成了公务员系统中的“黑户”。(7月30日,《澎湃新闻》) 翟振海本是一名前途光明的公务员,但在政企分离的体制改革中,因档案丢失,没了公务员身份,如此一来翟振海就被卡在了公务员编制外。20多年的申诉维权之路让其经济窘迫、生活潦倒,最后婚姻破裂、儿子辍学,人生就因“不翼而飞”的人事档案彻底改变。因为没有档案就无法证明“我是我”,由此可见档案的“权力”之大,因为档案的遗失就否定了一个活生生人的真实历程和身份。 近来,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让各地人事部门“热闹非凡”,因为在审核中部分干部档案不齐全,所以领导干部个人也不得不为补齐个人档案忙不迭地到相关单位寻找自己的人事资料。档案不齐全可能会影响到干部的工资待遇和升迁,而翟振海的人事档案丢失对其造成的影响则为丢失公务员身份,这种影响是致命的。翟振海的人事档案先是“不翼而飞”,而后又发现竟躺在一财务室的保险柜里,那到底谁该为他“丢失”的公务员身份买单呢? 笔者认为,在这场因管理不善致档案丢失的事件中,济宁市人大应负主要责任,理应对翟振海进行身份恢复和经济赔偿,但不管处理的结果如何,都无法弥补翟振海妻离子散、政治生涯尽毁所受的痛苦。人事部门既然全权管理干部档案,就应该切实地负起责任来,要把他人的每份档案当做自己的档案来妥善保管。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看似无关紧要,然而他们却掌管干部的“生杀大权”,因为他们的一个疏忽可能就将某人从公务员队伍中“除名”。 从根本上来看,要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需要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用制度切实促进和保障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化。若因人事部门人员的不称职导致的档案缺漏或丢失的,应追究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不能让无过错的受害方代他人受过。 日前,济宁市信访部门正在准备通过一场听证会来妥善解决翟振海的问题,翟振海也表示愿意相信组织,但不知道组织是否能还他一个公道?而当初负责管理翟振海档案的人员又是否会被追责?翟振海的悲剧虽已发生,但我们希望通过这场档案丢失的风波引起各地人事部门对档案管理的重视,以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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