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六岁儿童独处立法保护如何落实?
2015-07-31 17:35: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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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极端案例不断敲响未成年人保护的警钟,各方人士呼吁尽快为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前日在其官网公布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集立法意见。 草案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以暴力侵害方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未成年人身体伤害;或者长期以饥饿等方式惩罚未成年人,使其生长发育受到不利影响。(2015年7月31日《北方晨报》) 南京市出台《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值得关注,在保护低龄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方面再次亮剑,以法的形式提醒孩子的家长在孩子成长期间要做到尽职尽责,防止儿童出现意外,而酿成伤亡等悲剧事件的发生。在这项工作中,南京市可谓是想得周到,更用实际行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其工作理念值得百姓赞扬。 在对南京市保护儿童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许的同时,也有一个疑问会在百姓的脑海内出现,那就是在这项规定在落实中,又如何落实到实处呢?尤其是在今天,南京应该有好多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他们也许来得不是一个人更多的是拉家带口,就有可能带一两个孩子或者是三四个孩子的,他们为了生计,肯定照顾不到孩子,有时候孩子难免会处于危险境地的,对于他们落实处罚容易吗?还有就是,即使孩子有家人看护,小孩子较淘气顽皮,大人稍微有一眼护不到,孩子也会有可能出现意外,这样的法律责任又应该如何追究呢?还有一些孩子在老人的看护下,老人腿脚迟笨,在某些情况下,眼看着孩子发生意外,老人却不能即时出手相救,在这一种情况下,这责任又应该如何区分呢?法的本意是这好,可是当事件出现时这责任真不好划分。 其实孩子受到伤害,哪一个家人也不愿意出现,但为了防止孩子出现意外,做到寸步不离是很难的,总不能将孩子拴在裤腰带上进行抚养吧,因此说对于孩子如何抚养最安全,百姓只能实事求是,尽力去做好了。最近相关新闻,孩子的爷爷为了抚养好孩子,居然将两个孩子关在狗笼子里抚养,出现这样的抚养行为,很多情况下,家里人也有自己的无奈,毕竟在教育抚养孩子的工作中,家人都爱自己孩子的,不爱孩子的狼爸狼妈这个社会上毕竟是很少的。 法是可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理论依据,但如何保护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会受到意外伤害,或者将意外伤害降到最小,最主要的还是靠孩子的家长自觉,需要孩子们的家长在抚养孩子的时候真正将心思多多花在孩子的身上,也许只有这样,这抚养孩子,让孩子受到更少的伤害才是最靠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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