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从去年10月以来,北京已经对353处地下空间进行了整治,清退了居住人员1.22万人。(8月4日《北京青年报》) 早在2010年底,住建部就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办法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也就是说,北京大举清退地下租客,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有底气的。也可想而知,这一举措一出,大量租住地下室的北漂人员和外来人员,将面临重新租房留在北京还是离开北京的艰难决择。 地下室空间逼仄、光线阴暗、潮湿冷森,特别是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存在,并不适宜于人员居住。清退地下租客,人们举双手赞成。然而,这一特殊城情甚至国情造就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显然是需要遵循循序渐进原则的。北京市自2014年10月以来,已完成353处、32.5万平方米地下空间的综合整治,清退居住人员1.22万人,这样的“战绩赫赫”背后,究竟有没有为那些地下租客撤离后做一个妥善的安排,新闻中并未提及。可以想见,如果清退工作只是使用行政手段强行整治,就等于实在用公权侵犯私权,就等于是在驱逐这一部分人离开北京。这与城管追逐小贩,存在着同样的权力与民生较量的悲情因素。 一个城市需要严格的管理,但更需要温情与温度。这里的温情与温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相关服务与设施建设要符合人性化;二是法不容情,但法又外乎于情理。随着北京房价的高攀,和庞大流动人口的增加,很多外来人员因低廉的价格而选择了租住在这种改造后的地下居所,成为被称作“鼠族”的地下租客。在他们心中,又何尝不愿租住一些环境与安全都能兼顾的房屋,但微博的收入逼迫着他们不得不委屈自己,做一个不见天日的“鼠族”。“在北京这个大楼林立的森林,我们像老鼠一样住在这样那样的地下秘密巢穴……”曾有一位北漂曾如此悲情的写到。居无定所的游民和安居乐业的居民,是两个对立的概念,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而披着法律、政策和制度的外衣,无异于是在人为地拉大本地与外地、城里与乡下、高贵与低贱的界线,是在人为地设置阶层分化,淡漠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降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温度、加大人们之间的隔阂。 当然,笔者并不是反对清理和整治地下租客,而是觉得,至少,在清理这一部分人时,先得考虑一下他们走出地下室,将会走向哪里的问题。毕竟,地下室尚可遮风挡雨,桥洞却没有这个功能。如果没有地下室,他(她)们的青春和未来就可能无处安放。而把人往桥洞下逼的举措,就会让一座城市失去了她本该有的温暖、温情和温度,成为一个死气沉沉钢筋水泥围城。我们所建设和期待的,显然不是这样的一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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