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墙八成未“体检”背后的真问题
2015-08-14 16:31: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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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外表靓丽,但也存在高耗能、光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玻璃幕墙的一些构件会老化,一旦脱落下坠,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悲剧。据权威部门统计,厦门市使用玻璃幕墙的项目有1000多个,截至2014年底,共有301幢建筑的玻璃幕墙使用期超过10年,其中25幢使用期已经超过20年。截至目前,仅有9家业主单位向市建设局上报鉴定结果,“体检率”不到20%。(8月14日《厦门日报》) 玻璃幕墙因为具有通透性好、外观壮美等优点而备受城市建筑青睐。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玻璃幕墙的隐患也逐渐显露,诸如玻璃自爆坠落砸伤行人、砸坏汽车等负面新闻时起时伏,对他人财产乃至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高龄玻璃幕墙“体检率”不到20%,并不表明有关业主不知道潜在危险,而是在主观上随大流,客观上也确实有“囊中羞涩”的原因,但隐藏在其背后的问题,才更值得追问。 和玻璃幕墙的危害客观存在一样,造成的原因其实也透明得很。为什么一幢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阶段安全事故发生率普遍较低?就在于其安全由住建部门把关,监管跟得紧。而一旦通过验收,安全检测的接力棒转移到物业或者业主身上,问题就来了。什么原因?就在于没有强制手段让业主按规定进行玻璃幕墙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没有下文的交接谈何顺利?这恰恰是为安全埋下祸根。 幕墙玻璃自然是新的质量好,但时间越久,玻璃幕墙老化就越严重。怎么判断严重到要淘汰?现在的法律法规显然存在盲点。虽然1997年建设部曾下发了《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性检测,但并没有将“保养和维修”列为强制性条款,也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就使得这样一个很正规的法规怎么看怎么像一朵很美却飘渺的水上花,要在现实中真正得以执行,难度可想而知。 还有,幕墙玻璃从高空坠落,这本身就反向要求,对使用地点、范围应有个明确界定。这个界定在哪?2012年上海开始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其中对玻璃幕墙的使用高度、范围作出了严格限制。实施3年,效果显著。于是,该办法也为包括厦门在内的全国各地所借鉴。国家住建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在今年4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等七类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亡羊补牢,总不嫌晚。牢补得牢不牢,不在法漂不漂亮,而在是否能够得到彻底严格执行。 玻璃幕墙关系百姓生命安危,大意不得,麻痹不得。如何管理,该有的细则抓紧出台完善;玻璃墙老化了谁来说、咋判断?得制定出一个评价淘汰报废标准来;谁是监管责任主体,丁丁卯卯,该厘清的厘清,才好落实责任追究。没有盲区才可能避免走进类似电梯那样年年检修年年出事的魔咒。 最让人头疼的当属墙体“体检”或更换的资金来源问题。但如果在项目开工之前就解决掉,譬如设立一个墙体专项维修基金,还会有后来的“囊中羞涩”之苦逼吗?当然,301幢“高龄”玻璃墙的维修经费确实吓人,那么,政府是否可以伸手帮衬一把?毕竟,这钱是花在百姓身上。解决了问题,很值的!想想也是,有多少悬而未决的问题不都是人的问题呢?不想办法,而是让其悬着空着,这不仅仅是揪人心,更会让消灭“空中隐形杀手”沦为一句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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