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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停车费的市场转型

2015-08-17 07:39:05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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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广州市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虽然省有关部门要求住宅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应与业主通过合同等方式约定,记者却依然接到市民报料称,小区停车费在一夜之间出现了暴涨。(8月16日《广州日报》)

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今天,伴随着消费结构从生活必需品时代向耐用消费品时代过渡,小汽车已经从精英消费向大众消费转型。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碎片化和利益冲突显性化的当下,和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小区停车费,其价格变动难免会触碰公众关乎利益的敏感神经。

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公共秩序大体可以分为法律秩序、市场秩序、社区秩序三种类型;不同的公共秩序,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和利益考量。小区停车费游走在市场秩序和社区秩序的夹缝地带,单独依靠某一方或者忽略某一方通常都是不可取的。在供求关系失衡的格局下,一旦完全放开价格管制,小区停车费会经历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让社区居民的利益受到损伤,承受“转型的阵痛”。

市场具有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和自我净化功能,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服务价格也是一种必然趋势。只不过,小区停车费在从政府指导价向市场定价转型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如果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缓冲地带”,小区停车费“乱象丛生”,最终也会给社区居民带来一些不便。

放开价格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小区停车费问题就彻底“撒手”了,而是要实现治理观念的转变。在政府指导价逐渐放开之后,公共部门要加大对一些违法、违规的商业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制度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只有将“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有机结合,将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相结合,老百姓的公共生活才会更有安全、更有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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