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七夕节只登记结婚别因善意伤害了权利

2015-08-19 07:38:44 刘昌海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年一度的七夕又来啦!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17日发布消息,为了便于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该区民政局8月20日只登记结婚,暂停办理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查询档案等业务。

这一规定显然有着善意的初衷:很多有情人都期待在传统七夕节这天登记结婚,如果婚姻登记部门还按日常人手办公,很可能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暂停其他业务,全力为结婚登记服务,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

但是,我们不能顾此失彼,而伤害了其他公民的正当权利。比如,离婚自由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当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尽头,谁也没有理由让他们的婚姻再多持续一天。而且,在这一天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比如,要是一方在这一天里产生债务,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才行。如果真有这样的特例发生,婚姻登记部门恐怕会很被动。

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对于公民离婚,只有“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等三种情形,婚姻登记机关才不予受理。因此,即使七夕节办结婚登记的人再多,也不能不让他人办理离婚。

对于准备暂停办理收养登记、查询档案等业务来讲也是如此。有些群众为了开这些证明,专门请假从千里万里之外跑回来,没有这些证明,很可能误了大事。

其实,全力为群众办结婚手续和办理其他业务并不冲突,只要想办法,完全可以两全其美。比如一些地方在情人节、七夕节当天专门延长办公时间、简化办理手续,既满足了部分群众的结婚要求,又不影响其他群众办理正常业务。

一句话,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再善意的想法也必须要符合法治精神,如果因为主观的善意而伤害了公民权利,终将得不偿失。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