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扶贫政绩决定干部任免
2015-08-20 06:49: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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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湖北省首个针对贫困县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的考核办法已出台。从2015年至2020年,将对全省37个贫困县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从经济社会发展(占30%)和扶贫开发(占70%)两个方面,实行一年一次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直接挂钩。(8月19日,湖北日报) 贫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存在既有先天的地缘、历史原因,也有后天的政府管理、经济发展等原因。对于扶贫工作而言,是一项错综复杂、长期艰苦的社会事业。这就决定了扶贫工作是一项需要付出巨大精力,且耗时长久的事情;科学评价扶贫工作的实际效果,需要制定一套多元化的评价治标体系。由此,才能真实、全面的反映出领导干部在治理贫困方面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从这一政策制定的初衷、本意来看,为何将领导干部扶贫效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与干部任免直接挂钩?因为,据以往的扶贫工作实际来看,不少领导干部都对贫困帽乐此不疲,一旦戴上就摘不掉。因为扶贫资金成为他们的“摇钱树”,他们将扶贫资金敛入私人囊中。这其实,就是公共利益的一种私有化,对于贫困地区的发展极为不利。 采取这种将扶贫效果与领导评价挂钩的方法,将领导干部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挂钩,可以让领导干部更加专注于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让他们更加致力于为促进贫困地区面貌改善的工作中去。此举是在用惩罚性政策来倒逼贫困地区领导干部为官有为,让他们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互统一,这样贫困地区的发展也就具备了最宝贵的领导力量之源。 而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使用这种将扶贫效果与领导评价挂钩的方法,是一种外在的制约力,而其最终效果无非是让广大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意识到自己身上的担子之重,增强他们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让他们将改善贫困地区面貌作为自己的使命,全身心投入到贫困地区的面貌改善当中,为贫困地区旧貌换新颜做出自己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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