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合法化不如建立科学薪酬制度
2015-08-21 09:34: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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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8月20日《新闻晨报》) 导游小费合法化,潜规则将变成明规则,行得通吗?笔者并不看好,推行导游小费合法化,不如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 推行导游小费,携程旅行社2012年曾在国内率先试行,因为效果不理想,不得不暂停了这一项目。这是“导游小费合法化”的前车之鉴,教训不能不吸取。 导游小费合法化的关键词是“自愿”——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试问,给导游小费,有多少游客自愿?导游的服务是否优质,有啥评价标准?谁来评价?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怎么能由游客买单?导游为游客服务,本就应该提供优质服务,居然还要小费、还要奖励? 再说,即使游客自愿给小费,给多少合适?导游会不会认为给少了,是在打发“叫花子”?会不会进行比较,因游客给少了而与游客讨价还价甚至产生纠纷?纵然定出一个20-50元的标准,哪种情况哪些人该给20元,哪种情况哪些人又该给50元呢? 导游小费合法化只是美好的幻想,实行起来难度很大。与其推行导游小费合法化,不如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比如,导游薪酬实行“基本工资+提成+奖励”。基本工资解决导游的基本生活问题;提成就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励就是根据导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游客的满意度来定。但是,奖励不能由游客埋单,而应该由旅行社按照规定执行。奖励的费用不能算做小费,可以在游客旅游之前就收取相关费用,让游客明明白白旅游。 当前,旅游行业乱象丛生,原因固然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导游薪酬体系混乱。低价游甚至1元游,听起来都是笑话,但这种旅游形式偏偏就能大行其道。1元钱能游过啥?不仅导游要乱来,而且旅行社还会和导游勾结在一起乱来。如此这般,旅游市场不乱才怪! 必须说明一点,导游小费合法化具有制度善意。然而,仅有制度善意远远不够,还必须有配套手段和执行力。否则,小费制度不仅不能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恐怕还会进一步给游客增添烦恼。正因如此,与其在导游小费合法化上绞尽脑汁,不如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上做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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