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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楼顶的“天空农场”不该出现

2015-08-26 09:53:10 艾才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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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合肥市庐阳区某商场四楼楼顶,一个楼顶天空农场正式对外开放,据悉,在这片1. 7万平方米的楼顶上,已经开发了7800平方米,种有23种蔬菜。(8月25日《网易新闻》)

不可否认,在高楼林立的都市,商场上的“天空农场”不仅可以美化环境,种上的蔬菜也可为主人带来收益,的确能吸引买家的眼球。但任何事物总要权衡利弊,两权相害取其轻。在商场上建“天空农场”,弊是大于利的。且不说这“天空农场”耸立于楼顶之上,房屋的承重力受不受得了?有没有安全隐患?光这楼顶“菜园子”培土、施肥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就不容忽视。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楼顶“天空农场”的建设带来的纠纷也无法回避。成都兴蓉东巷一女子在楼顶建养鸡场,引起居民群起而攻之;厦门一楼顶建起“开心农场”,邻居隔壁“天天流泪”……为满足个人一己私利,图卖个楼盘好价钱,竟然想岀了在楼顶建“天空农场”的损招、怪招,这样的“天空农场”不可复制。

其实,《物权法》早就规定:楼顶是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无论是谁,想在楼顶上养花种菜,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且在确保安全前体下文明种养。也就是说,楼顶的使用权归购买商场的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拿楼顶公共设施作为“天空农场”为己谋利。

总之,开发楼盘赚钱不能违背公共道德和相关管理规定,不能由着自己的喜好想怎么干就这么干,否则,今天你在楼顶建个“开心农场”,明天我在屋顶搞个“快乐菜园”;今天你在楼顶养几头猪,明天我在屋顶养几只鸡,那样的城市管理岂不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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