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拦运狗车,“暴力爱狗”行得通?
2015-09-09 17:59:34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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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凌晨2时左右,动物保护志愿者将一辆拉了200多只狗的货车追下高速,拦截在西安河池寨收费站,双方一直对峙到上午,情绪激动的司机妻子自残,用匕首扎伤大腿。(《华商报》9月8日) 爱狗可以理解,但也要守法 在评论爱狗人士拦车事件之前,有必要先普及一下法律:除特殊情况外,家养的狗作为一种动物,首先是相关人士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容他人随意侵犯,随意拦截他人车辆并劫走他代为运送的狗,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大可商榷。 这车首先是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下来的,他们是否有随意拦车的权力?如果程序上违法,那动物保护志愿者所做的一切就都失去了合法的前提。 >>>阅读全文 然而,国家相关法律也未能及时跟进 对于这一越来越具有社会争议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撕裂社会的纷争,国家法律并未能及时跟进,现有立法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对于是否允许吃狗肉,是否处罚虐待狗或者动物的人,需要国家就普通动物的保护进行立法,但实际上由于相关部门推动不力,也由于社会争议太大,多年来进展缓慢,迟迟无法就关键问题达成共识 实践也证明,即便拦截下狗,“狗粉”也几乎从来没有很好地进行安置,不过是将狗从运输车转移到“终身监禁”的“流放地”,仍然不免瘐毙。尤其是,在法律未禁止食犬、甚至法律也根本没有理由禁止食犬的情况下,谁又能指责甚至阻止他人食用狗肉呢?法律没有为任何人赋予道德绑架的权利。 >>>阅读全文 爱狗行动别成了正义庇护下的软暴力 “爱狗人士”作为社会文明进步产生的“特有物种”,通常情况下会在动物福利、暴力遏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发挥启蒙作用,这种通过对“狗”的关爱推及开来的思想,也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思潮。不过他们也常常会犯一些关于“爱”的错误,比如“爱狗”的对面肯定是“虐狗”,保护的对面肯定是破坏,于是一些“爱狗行动”就变成了一种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软暴力”。 >>>阅读全文 救狗还须注意“量力而行” 既然选择救狗,接下来就很有必要给其提供制度化的存活空间,否则必定会导致让包括爱狗人士在内的大多数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或许这些爱心还会被别有用心的屠狗者所利用,成为他们待价而沽的筹码。如此一来,屠狗与救狗所沾染的除了血腥,亦有激发人性之恶的铜臭。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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