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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反扒志愿大队”需要正视三个牵绊

2015-09-17 17:00:53 郭元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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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组建“反扒志愿者大队”,该大队挂靠在漳州团市委下属漳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业务指导部门为漳州市公安局。这是记者9月16日从一份政协提案回复中获悉的。在今年2月初的漳州“两会”上,香港籍政协委员郭昭军提交了《创新群防群治工作模式组建“反扒志愿者大队”》的提案。近日,郭昭军收到漳州有关部门对此提案的批复,肯定了反扒志愿服务对漳州治安的贡献。(9月17日《海峡导报》)

“反扒志愿大队”并非新生事物,这种志愿形式的队伍早已经存在。客观而言,反扒志愿者确实发挥了不小作用,各地志愿者也都抓获了不少小偷小摸。但是,这个队伍也是有广泛争议的事情,具体来说还存在很多牵绊。

第一个牵绊:如何获得执法权?抓小偷固然是我们提倡的事情,但是,当民间抓小偷成为一支队伍的时候,这牵涉的就是有没有执法权。这个大队是挂靠在团组织的,团组织是没有执法权的,挂靠在没有执法权的团组织的“反扒志愿大队”当然也就没有了执法权。这样一来,具有执法权的警察在抓错了小偷之后,可以启动规定的司法动作,赔偿、道歉等等。假如志愿者也抓错了小偷,谁来承担这些棘手的责任?

第二个牵绊:有没有反扒能力?当然,愿意参加反扒的志愿者,里面必然会有身体健壮的“武林高手”,但是也会有只是凭着无尽的热情而参与者的志愿者。要知道的是,小偷小摸偷窃的时候都备有凶器。如果是一位手无寸铁的志愿者,就一定能抓住小偷吗?如何解决人员能力的问题需要思考。

第三个牵绊:受到伤害谁承担?上海东方卫视的访谈节目,曾经邀请了一位见义勇为的嘉宾。这个见义勇为的人在邻居家的鸡舍遭遇小偷后,奋力擒拿小偷,结果瘫痪了。看到见义勇为者瘫痪了,被帮助的那户人家全家搬走了,医药费就没有了着落。我们的反扒志愿者也会遇到类似问题,如何让他们无后顾之忧?

要想天下无贼,需要做的应该还是专业之下的反扒行动,而且反扒志愿者只能是辅助的力量。即使能够行得通,也需要回应以上问题,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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