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为绝不息事宁人的同学们点赞

2015-09-21 10:27:45 孙曙峦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9月11日中午,厦门莲花中学初三学生陈同学一行人从盈翠里40号楼下经过时,被楼上突如其来的水给泼了一身。她们抬头往楼上看去,却没看到任何人影。随后她们冲上楼查看,但依旧未找到泼水的人。

对于没素质的行为,她们决不姑息,两次发告示,要的是一个道歉。然而泼水的依然躲着不见,陈同学等人决定较真到底,绝不息事宁人!(9月20日《海峡导报》)

高空抛物,堪称现代都市的一个顽疾,对此现象,人们往往气愤而无奈。气愤的是,高空抛物危害极大,既可能伤物也可能伤人;无奈的是,高空抛物难以取证,抛物者一躲了之后,外界很难将其揪出来。

因此,就算被高空抛物砸个正着,只要身体没有受伤,一般人也就算了。毕竟,就算耗时耗力地追究下去,也可能一无所获。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尽管出于无奈,但客观上也是对高空抛物的一种纵容。

然而令人敬佩的是,在被“高空泼水”浇了一身后,陈同学和她的伙伴们没有息事宁人,而是较起真来。尽管她们张贴的两张告示,并未换来她们想要的一个道歉,甚至可以预料,就算她们的告示一直贴下去,最终也未必能够等到一个道歉;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们的所作所为,就毫无作用。相反地,陈同学等人的执着追究,无形中就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肇事者反省自己。

更重要的是,陈同学等人的告示也是对潜在抛物者的一个震慑——别抛物,抛物必被追究。有此震慑,抛物者就会有所收敛。这就意味着,陈同学等人的告示,客观上起到了遏制高空抛物的作用。

面对“高空泼水”,绝不息事宁人,陈同学等人的较真行为,非常值得点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