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请多用互联网思维
2015-10-12 20:42:53 来源: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在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进行规范。新规甫出,引发广泛解读。[详细] http://news.fjsen.com/2015-10/11/content_16728985.htm 出租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的改革方向已成共识 专车新规将是世界上第一个认可专车、规范专车的法规,在许多市场化国家明令禁止专车的环境下,我们在国家层面予以认可,体现了政府对创新的鼓励和包容,从中也可感受到,监管部门助推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方面的改革思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新生事物,政府如何监管一直争议不断;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也是诸多大城市共同面临的老难题。交通部起草的这两份文件,历时9个多月、召开30余次会议,征求了多方意见并借鉴了国外经验。但正如论者指出的,各国或堵或疏的举措,往往是“顺了姑心失嫂意”,很难做到各方皆大欢喜。 http://www.fjsen.com/r/2015-10/12/content_16730500.htm 然而,十几个“婆婆”盯着的专车会好吗? 新规明确了专车未来的各位“婆婆”。专车监管部门不仅包括县级以上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车管理机构,而且还包括发改委、人民银行、公安、价格部门、商务、工商、网信和税务在内的十几个政府部门。 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如果能够交给市场决定的,则不宜再设立额外许可。专车本身就源自城市出行市场,是基于互联网分享经济模式的应用,属于典型的市场调控范围。政府部门不宜将已经充分市场化的专车,再“拉回到”出租车时代。再说,交通部作为立法者,是否有权对2004年国务院做的许可明细进行扩张性解释?是否有权以规章的形式设立多个依靠市场规律就能够解决的许可? http://www.fjsen.com/r/2015-10/12/content_16730005.htm 新规公布难言传统出租车行业取得了胜利 如果仅仅对网络约租车放开一个狭窄的口子,则根本形成不了对传统出租车的有力竞争、推动传统出租车的服务水平提升,增加数量有限的网络预约出租车对于解决打车难问题可谓杯水车薪,至于实现传统出租车向互联网的转型升级,缺乏外界因素的倒逼,有可能沦为一句空话。 传统出租车行业如果单纯只是试图阻击网络专车业务的冲击,实际上只是一种徒劳之举。传统出租车行业在应对网络专车的冲击过程中可谓被牵着鼻子走。新技术、新模式层出不穷,专车之后快车、顺风车等迅速出现,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新业务形态出现。仅顺风车等拼车模式,目前已经开始冲击传统出租车行业,而且若要准确区分公益互助性拼车和以营运为目的的拼车,难度远远大于限制专车。 http://www.fjsen.com/r/2015-10/12/content_16734581.htm 不能“帮出租灭了专车”,也不能“活了专车死了出租”,此为关键 新旧业态绝非“你死我活”,必须对二者的发展留出空间、做出设计、给出路径。传统出租车行业积弊甚重,这次深化改革如能像方案设计的那样厘清发展定位,克服经营权、价格、承包费等多年为人诟病的“顽症”,无疑是给出租车从业者松绑的一大历史进步。 http://www.fjsen.com/r/2015-10/12/content_16730500.htm 对于专车等出租车市场的新业态确有监管必要,但是否必须将其置于现行制度框架内也需考量。出租车业改革方案,应当更强调鼓励创新、鼓励生成“共享经济”,而不宜一味强调对现行相关机制的维护。 http://www.fjsen.com/r/2015-10/12/content_16730366.htm 除此之外,专车改革不如多让地方尝试创新 多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也是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精神。10月8日,在上海市交通委对于专车的说明中,专车车辆的门槛就比较宽松。在守住依法合规底线上的创新,从某种角度上,也是在寻求保障行业秩序与满足民生诉求的平衡点。 改革试点并非打造法外之地或政策洼地,而是在不影响公众出行安全和行业秩序的前提下,多给创新留足观察期、腾出成长空间,避免将创新扼杀在襁褓里,同时防止创新引发系统性风险。 http://www.fjsen.com/r/2015-10/12/content_16734589.htm 此次关于出租车的两大意见稿中“干货”不少,但仍待进一步完善。但愿,在其公开征求民意过程中,能吸纳更多建设性意见,使改革更多公平、更讲分享,更合乎民众期望。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