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吐槽“白天禁放音乐”别忽略古城背景

2015-10-21 16:08:05 郭元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随着丽江各个环节整改措施的逐渐出炉,丽江古城景区问题整治在积极推进。10月19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发布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大研古城内噪音污染防止工作”。其中规定:大研古城内白天一律禁止播放音乐,所有餐吧、茶吧、咖啡吧、书吧、休闲吧,18:00~23:00可播放轻音乐,但不准有任何形式的演艺或弹唱节目。(10月21日《现代快报》)

丽江古城管理部门的这个新规定包含了两个方面:其一,白天禁止播放音乐;其二,晚上可以播放轻缓的音乐。对于这个规定,叫好者寥寥无几,反对者却排山倒海。为何会有了这样的结果?

分析起来无外乎这样几个原因:治理噪音是对的,但不能走极端;这侵犯了商家的自主权,影响了生意;一个鸦雀无声的古城还有什么味道?对于这几点,表面上看也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看问题不能不结合环境来看。首先,这种规定,有时间限制,是白天禁止,晚上放行。其次,限制的还是音乐的种类,允许舒缓的,禁止高亢的。最后,并非是限制整个丽江,而是在古城之内。

有了这些,我们就不应该用“习惯性吐槽”去反对“白天不能播放音乐”。对于游客来说,到古城欣赏的是什么?绝非是音乐之声,如果是想听音乐的话,何必非要花大价钱风尘仆仆的跑到丽江?我们在家里就可以听了。实际上,到丽江古城,对于游客来说,恰恰是想体验那里的静谧,那里的安静,那里的宁静。而且对于欣赏古城的景物来说,少些繁杂,少些噪音,少些吵闹,才是更好的欣赏角度。所以说,在古城里给音乐播放立个规矩,恰恰是有益于游客的,也能将古城的美更好的展现出来。

而对于商家来说,其实招引顾客消费的,还真不是比谁的嗓门更大,比谁的音乐更高。有多少游客会因为商家播放的音乐去消费的?难不成播放《上海滩》的比播放《小苹果》的少赚钱?难不成音乐声高的比音乐声低的多赚钱?难不成播放音乐的顾客盈门,不播放音乐的就没有生意?恰恰相反,到了旅游胜地,很多人是躲着嘈杂的。当然,有人说,商家也有欣赏音乐的权力,岂能剥夺。问题是这从什么角度看。在景区经营,商家的欣赏权理应礼让游客的安静权。听音乐可以下了班在家里,何必非要在店堂里?

而对于夜晚的音乐规定,则更没有问题了。晚上只允许播放舒缓音乐,只允许从晚上6点到11点,这也是对游客权益的维护,看风景除了高兴之外收获的还有疲惫,吃饱了喝足了,让游客安享丽江古城的宁静夜晚有何不妥呢?

听音乐哪里都可以,不需要跑到丽江。让我们感受一个白天没有音乐只有古色古香的古城,也是一种别样的旅程。“白天禁放音乐”维护的是游客利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