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急救车已安装抓拍机 生命至上。所以,该不该为救护车让道,或者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享有道路优先权,这根本无需浪费唇舌。但对于给救护车安装违章“天眼”这个办法,笔者认为存在着几个不得不提醒的问题。 首先,“道路优先权”特指“人权”,也即是病人的权利,而不是乘坐的车辆拥有的特权。那么,我们在要求普通车辆避让的时候,就必须弄清楚,救护车到底是在执行紧急救助任务还是仅仅是炫耀权力开特权车。这个从生活经验看,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有司机一人拉风而过的并不少见,也让很多车主很反感。 其次,对于具备“可避让而不避让”条件的社会车辆,怎么判断的问题。占用紧急车道的,有图方便主观恶意为之的,更多的可能只是跟风驶入,那么,对于误入车道的,与“首犯”如果同等处罚,如此一枪扫倒一大片,就有失公允,也与“处罚为矫治”的行为目的不符. 第三,就是一个执法力度问题。这里面既有对违章避让的处罚问题,真是避让而违反交规,如何判断以及怎么处罚等等,还有一个,会不会成为执行一方打击报复的工具问题。而最值得质疑的,是执法主体问题。一者,对于该让而不避让的车辆的惩罚,交规已经有明确规定。如果监管在场,执行到位,这种重复劳动是根本不需要的。二者,安装抓拍机,相当于延伸执法触角,但延伸这个触角的主体,应该是很明确的。让特种车辆自行抓拍,虽属无奈,却有权力越位之嫌。换言之,是某些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欠作为。 其实,社会车辆随意占用特种车辆车道,除了早已存在的执法不严、监管粗疏外,还有一个车主自身的道德自律问题。而在涉及同类生命的问题上,我不相信绝大多数会冷漠到无视的地步。所以,当我们想着用制度规制他们的时候,更有理由花费精力去筑牢他们的道德失范防线。 诸多事实证明,忽略诉诸道德的自我约束,再健全的制度,也未必能够有效纾解社会上的某些痼疾。于此而言,一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立新规、画杠杠,这种“制度依赖式”的工具思维,因为粗暴生硬,药力到底多大能否持久并不好判断,因而未必就是多好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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