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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靶心”让党纪处分更高效

2015-10-23 06:47:36 王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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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与2003年颁布实施的党纪处分条例相比,更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核心。其中,《条例》最令人关注的是,让监督、执纪、问责有了新“靶心”,让党纪处分更加高效。

以往,党纪处分的一些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不仅用处不大,还会给党员干部造成一些困惑。比如,有些党员干部明明触犯了法律,却以为只是违纪问题,不是什么大事,没能及时引起警惕,最后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在处理违规行为时,有些领导干部拿捏不准尺度,或以纪代法,或碍于情面“轻轻落下”,没能及时敲响警钟。纪法不分,使党纪瞄不准目标,不能挺在法律前面,没能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

相比而言,新的党纪处分条例无疑找准了“靶心”,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明确了目标。比如,《条例》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同时,“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党纪处分的面更宽更严,使党员干部没有空子可钻。如此“准”和“严”相结合,为党员划定了纪律底线,有利于抓早抓小,把一些苗头性问题消灭于萌芽。

此外,《条例》还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成果纳入其中,打在了一些违规行为的“七寸”上。如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问题,在以前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如今在《条例》中全部明确了惩处。如此一来,不仅严格约束了党员的一言一行,还让党员干部不敢“踢皮球”、不能“打擦边球”。

对纪检监察部门来说,《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大大提高了党纪处分的效率。一方面,新的党纪处分条例树立了新的“高压线”,既传递了从严执纪的信号,也拿出标准的“尺子”,有助于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自警自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的违规者来说,新的党纪处分条例“瞄准靶心”,使纪检监察部门更易执行,能更有力地打击党内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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