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2日,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素有“江南丽江”之称的浙江省金华市兰溪黄店镇芝堰村,出台村规民约。其中一条规定,村内不得养家犬,一经发现一律捕杀。同时列入“捕杀令”的,还有随意走动的的鸡、鸭、鹅等各种家禽家畜。(10月22日《钱江晚报》) 芝堰村的“捕杀令”可算是干净利落:原本“鸡犬之声相闻”的村庄,现在显得过分安静,除了静悄悄的宋代古民居建筑群依然伫立外,就只剩下游客发出的声响了。清净倒是清净了,可这种人工痕迹明显、且近乎“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方,还是那个原汁原味的古村落么? 芝堰村村委会给出的理由,无非两条:一是游客安全,二是村庄卫生。可事实上,该村从未发生过狗伤人的事,更别说咬伤游客了。或许个别游客怕狗,其实无伤大雅,至多让村民临时栓住就行,又何苦要因此一点,灭其全族呢? 至于说到卫生,就更不成其为理由了:山清水秀之地,脸面自然重要,不妨多安排人手清扫。即使要整改,要求村民做到“在家栓养、出门牵绳”也行,亦不至于借此“大开杀戒”吧?何况,迄今为止,并没有游客投诉过这方面的问题。 当然,村委会之所以如此“斩尽杀绝”,自然底气十足:一是镇政府认可;二是此村规经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三是75%的村民表示支持。其实,这只是表象,原因很简单:国家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盛名之下,无论干部或村民,都油然而生一种“牺牲小我”的精神,这不奇怪;此外,随着旅游业日盛,村民们也希望通过环境改善,让自家的农家乐等相关生意更加火爆,因而愿意做出这样的“牺牲”。事实上,很多村民私下对记者表露的不满,即很能说明问题。 其实,与其说出台“捕杀令”是所谓顾及安全与卫生,不如说是该村欲把“江南丽江”这块牌子做大做强的“前奏曲”。这并非笔者凭空想象,譬如,该村书记就多次谈到现在村子的名气越来越大,日均游客已达100人以上。从他们此次行动的干净彻底来看,亦足可显示其雄心壮志。当然,从主观愿望来看,其情可嘉,起码显示了他们非同一般的目标和壮志。不过,按照这样的思路发展,能否心想事成,笔者就不敢苟同了。 理由很简单:首先,广袤的乡村,毕竟不同于喧嚣的都市,闻鸡起舞、蛙声入眠,原就是乡亲们最本真的生活。游客慕名而来,吸引他们的,除了闻名于世的明清古街,山水画面,应该还有独特的风俗民情吧?穿行于此,若既可领略古香古色的古村落之美,又能置身于人与动物同嬉戏的乡土山水间,岂不快哉?若只为古建筑而来,那不如移步北京颐和园,无论建筑技术,还是艺术风格,都是首屈一指,何以还要来此受这劳顿之苦呢? 何况,若为将芝堰村打造成纯粹的古建筑保护群落,显然须外迁人口。既然是原样保护,自然就应向世人展示原汁原味、千姿百态的乡土人情、民俗风貌,其中也包括溪间戏水的鸭、草中啄虫的鸡,当然也离不开保家护院的犬。正如一位村民所说,鸡鸭狗都没了,还算哪门子的农村? 成于明、清年间的芝堰村古街,古建筑开合有度,马头墙高低错落,村外青山环抱,村内流水潺潺,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乡土之地。不过,如此绝美的山水,若缺少了那些生于斯、长于斯的诸多生灵,还能嗅出“乡土味”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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