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未评先批”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规划环评成果的运用存在诸多障碍。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的难以落地,还使得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环境保护部昨天召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战略环境项目启动会。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会上强调,规划环评是环保参与国家经济运行决策的第一窗口,通过规划环评,生态文明理念能变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绿色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使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能保护的基础之上。 毋庸置疑,中国环境治理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刻,绿色化转型已成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自陈吉宁接任部长以来,环保部的工作思路已经从排放总量控制转移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总量控制只是实现这一核心目标的手段。这就意味着,污染治理将更看重源头控制和污染预防,要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规划环评必然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绿色化转型的重要手段。 熟悉中国环保历史的人,对于“规划环评”这一概念并不陌生。早在8年前,原环保总局曾掀起过多次“环评风暴”,虽然这只是对具体建设项目和工程的环评,但却为更高层次的“战略环评”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环保总局当时已经开始了战略环评的政策构想与试点。时任环保总局副局长的潘岳曾公开撰文表示,应当将战略环评视作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化支撑,而战略环评就分为规划环评、计划环评、政策环评,规划环评正是战略环评的切入点。规划环评就是要在政策法规制定之后、项目实施之前,对有关规划的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进行科学评价。 显然,相比于一个个具体项目工程的前置环评,规划环评真正实现了从微观到宏观、从尾部到源头、从枝节到主干、从操作到决策的转变和飞跃,是环评制度的根本性改革,也可以真正将环境因素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确保区域、流域、海域的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能够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环保部门一直在推动“规划环评”的制度实践。2009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通过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但是受制于诸多客观因素,规划环评并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据透露,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在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按照法律规定,对规划“未评先批”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但现实中从未有人因此被问责惩处。目前,规划“未评先批”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规划环评成果的运用存在诸多障碍。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的难以落地,还使得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常态,结构调整是新常态的本质要求,早调整才能早形成新的增长动力。环保部此番以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为典型区域,重祭“规划环评”的制度利器,突出昭示了铁腕治污的决心和制度建设的理念。这三大地区是我国资源环境问题最复杂、矛盾最凸显、社会关注度最高、公众环保需求最强的地区,是经济和环境管理双重转型需求最迫切的地区,具有率先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也具有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可以成为新常态下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难的改革示范区。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在环保部的强力主导推动下,如果能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率先将规划环评落到实处,那么,从源头防控污染,从宏观层面规划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就将不是一句空话,我们追求的综合环境治理的效果,也将不是一个遥远的梦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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