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5元过期食品罚1.7万,赞一个

2015-10-29 13:58:48 温国鹏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厦门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接群众举报后在现场发现,禾祥西路上一家商铺销售超过保质期一个月的“小麻花”。该经营者还曾在今年的3月份因销售过期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此次属于再犯,但鉴于产品货值共计5元,数额较小,案发后经营者也主动承认错误,最终被罚款1.7万元。(10月28日《海峡导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而再地出售过期食品,哪有不撞到枪口上的道理?但估计商家自己都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不仅是湿了鞋,甚至连身子都掉进了河里洗了个冷水澡。商家会不会因此而冷得哆哆嗦嗦,一遍遍地在心里哀叹“早知如此,悔不当初”?但毫无疑问,市民看了却很解气,要为执法部门的重拳出击点个“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某些商家却为了一己私利无视食品安全。而最令人纠结的,不是商家罔顾消费者健康的行为本身,而是一些地方疲软的惩罚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法律的严厉规定总是给人一种难以照进现实的无力感。违法成本过低,使得商家更容易蠢蠢欲动,“抓了就罚,罚了再犯,犯了还抓”,这样的轮回过程反复出现,不仅助长了商家践踏法律红线的无所谓态度,也让人们倍感失望。

毫无疑问,这样的重罚不仅让市民看到了执法的力度,更是对商家最大的震慑,当法律亮出剑锋,不法商家怎能不胆怯?接下来又如何敢不老实?要知道,1.7万的罚款虽然不少,却还是看在销售数额较小,商家也主动认错的分上,不然的话,这个数额势必还要多,倾家荡产虽然未必,但绝对会更加“肉儿疼”,留下的记忆也会更加深刻。

掰着手指头算算5元和1.7万之间的差距,想想要提心吊胆做多久的黑心买卖才能凑足罚款,明白了“雷池”不是你想跨就能跨,看哪个商家还敢胡来?杀鸡儆猴比苦口婆心的劝说更有说服力,如果这一事件可以让更多的商家摒弃某些上不得台面的小伎俩,重拾诚信经营的大智慧,显然可以让厦门的食品安全有一个更加坚固的防护罩,那绝对是市民之福,善莫大焉。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