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些“血头”在医院临床用血紧张时,借互助献血的名义,安排卖血者假扮患者亲友在一些医院、北京市血液中心等采血点“有偿献血”,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多家大医院的医生称,缺血已经成为北京的常态。(11月2日新京报) 事实上,缺血的不只是北京。据燕郊陆道培血液肿瘤中心副主任童春容介绍,她所在的血液肿瘤中心从北京落户燕郊后,成了廊坊市血液中心的用血大户,血液中心超过一半的血都供给我们了,有时还会帮忙从外市调血,但相比需求还是远远不够。血不够用,仅有的公共血要分给谁?童春容天天都在为这个事发愁。人们不禁要问:城市血荒的痛点究竟在哪里? 血荒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199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就是为了化解血荒矛盾。在献血法颁布17年后的今天,城市依然频频闹血荒。公共血库告急,与人们认识上的误区有关,也与科学知识不够普及有关,更与献血法存在的缺陷有关。 事实上,不愿意献血的人并非出于道德原因。在不少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既然献血是无偿的,为什么用血是有偿的?这其实是宣传还不到位。根据现行政策,无偿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用血是免费的。之所以对部分病人用血收费,是因为采血是有成本的。据报道,无偿献血者健康体检、采血后各种检测费用大约在50-100元之间。 还有部分人不愿意献血是对献血缺乏科学认识产生的恐惧心理。这部分人甚至认为,献血有害身体健康,会伤“元气”。其实,对于多数人而言,献血非但无害,而且有益。成年人体内血液总量为4000-5000毫升,一次献血200毫升仅占血液总量1/20。人体内的血液每时每刻都在进行新陈代谢,平均4个月左右要更新一遍。献血所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两小时内就会自动补上。血浆蛋白、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也会在较短时间恢复原有水平。 因此,解决城市血荒问题需要从长计议,比如,要加强科普宣传,消除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尽快建立血液使用阳光监督机制,各采血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开采血成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建立对采血机构的信任。 不过,从眼前看,还是要尽快完善献血法。我国的献血法对消除血荒功不可没,但毕竟献血法已经出台17年之久,有些条款已经和当下的形势不相适应。例如,我国献血法规定一次献血量200毫升,献血年龄55周岁,献血周期六个月,这些在国际上都是绝无仅有。另外,献血法对国家公职人员带头献血也没有强制规定。事实上,有不少国家法律对公务员献血都有强制性规定,超过年龄或因病不能献血的,要到血液中心当一天负责人或组织一次献血活动。正是法律这样规定,上世纪70年代日本就已经彻底解决了血荒问题。 无偿献血关乎病人生命,也关系城市形象。10月26日,苏州市15届人大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献血条例(修订)》,除了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献血宣传工作,着力健全完善献血用血公开透明机制外,还新增了献血者的诸多激励措施。比如,该条例规定,在苏州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苏州此举必将为文明城市建设增添新鲜血液,并最终化解城市血荒,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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