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冒领国家征地补偿款及农作物补贴款,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数年后还是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日前,胶州市法院对一起村官贪污窝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村官因贪污征地补偿款被依法判处4年6个月到2年不等有期徒刑。(11月2日人民网) 村干部向涉农资金“下手”,捞取非法好处,已让人屡见不鲜。无数案例的曝光,充分证实农村仍是腐败的“重灾区”和“高发区”。仅靠干部自律和组织的教育培训,难以遏制干部的贪腐野心,以致于不少干部在贪腐道路上“前赴后继”。 坚持“早发现、景治疗”的原则,尽早将干部队伍中的腐败“蛀虫”找出来,接受党纪国法的惩罚,既能最大程度减少给国家、人民带来的损失,也能悬崖勒马,早期挽救干部。同时也能形成有力震慑,让纪律的“红线”更明,制度的“高压线”更亮。 然而这次被查的马某等人,均已事发多年。他们于2006年冬至2010年冬间,在统计小麦种植面积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小麦补贴款,其中马某参与侵吞15000元,孙某、李某参与侵吞16500元。值得庆幸的是,“东窗事发”终于让这些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但令不不解的是,为啥要事发多年后才发现出来? 显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效率问题,导致今天才来翻旧事,而是暴露出基层监管机制的乏力与缺位。村干部是由村民自主推选的管理组织,并不属于正式公务人员。但这并不能影响相关部门对他们工作的正常监督,对国家下发的各项涉农资金,以及村里的常规村务,该指导的还需指导,该过问的还得过问,不能因为位置偏远、工作繁忙,或怕得罪人而疏于监管,任由腐败频频发生。 普通的村干部,未经过正常的“入门”考试,加上农村年轻、优秀人才的流失,被选举出的干部,学历不高、经验不丰富,在自身素质和党性修养方面,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在利益诱惑面前,他们难以坚守“一心为公”的奉献思想,甚至出现“与民争利”的极端行为,在面对大笔公款时,怎会不想法“捞上一笔”呢? 希望这次迟到的查处,能够唤醒沉睡的村务监管机制,让村委不再成为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真空区”。只有当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不再缺席,拒腐防变的思想才能在村干部心里扎下“根”。 |
相关阅读:
- [ 11-03]“私募一哥”倒台,市场监管亟待加强
- [ 11-03]快递“琅琊榜”需要监管“狼牙棒”
- [ 10-28]对湿巾含毒监管应到位
- [ 10-27]流量不清零后“消耗快”,谁来监管
- [ 10-23]用监管遏制住募捐乱象
- [ 10-22]香港与内地旅游监管的脱节也是乱象频发的原因
- [ 10-22]法官助理有病 监管更得吃药
- [ 10-21]捐款听从了爱心,可监管谁来负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