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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尚在而子不养”岂止是老人之痛?

2015-11-04 07:52:03 徐甫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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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将5个儿子拉扯大,不但没能享受到天伦之乐,儿子们还对她的赡养问题不断推诿,四川省崇州市街子镇现年84岁老人廖惠群(化名),迫不得已将亲生儿子们告上法庭。(11月3日《华西都市报》)

子欲养而亲不待,曾让无数天下儿女为之感伤。可街子镇的这位老母亲,却是“亲尚在而子不养”:一手拉扯大的5个儿子,除1人服刑外,其余4人却连每月100元的赡养费也不愿出,逼迫老母亲告至法庭,并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

诸多事实证明,其四子对老母亲的赡养岂止是互相推诿,甚至可说是到了遗弃的地步:育有5子的老母亲仍然享有低保,固然是社区照顾有加,同时也意味着子女对老母的“不闻不问”由来已久;即使在法庭上,也是公然拒绝赡养,虽经法庭训诫,勉强答应,但事后照样我行我素,以至法庭不得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让人感慨的是,尽管被孩子们视同路人,但老人博大的母爱一如既往:1个儿子服刑,85岁高龄的老母亲独自抚养其留下的小孙子,以至于不得不每天步履蹒跚去拾着可换钱的瓶瓶罐罐。然而,其情其爱,却依然无法融化孩子们那被冷漠包裹着的心。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何况人乎?有人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或许老母亲有过诸多不是,但单就拉扯你们长大这一点,就恩比天高;或许如在法庭所说,你们也不富裕。但每月拿不出区区百元,又岂是因“钱”之故?每当你们在法庭上以“无钱”为托词之时,不妨扪心自问:自打牙牙学语、蹒跚迈步、直至背包上学,你们的老母亲,何曾有过哪怕一丝念头,来松懈为人母的责任。如今,她老了,就换来这样的“报答”么?

然而,“亲尚在而子不养”又岂止是老母之痛:或许摄于法律的威严,你们即使不情愿也会拿出这笔钱。只是,这冷冰冰的“赡养费”能让爱融化么?老母亲会快乐么?你们就自在么?何况,人在做天在看,就不怕你们的孩子“以此类推”么?倘若有朝一日,他们“照单奉送”,又会否让你们悔不当初呢?

诚然,法律之手可以让老人晚年无忧,但法律又无法完全承担起弥合亲情的使命,而需要整个社会发力:执行法官的随访跟进,社区街道的调解帮扶,社会正能量的舆论导向,以及社会爱老、尊老、敬老体系的健全完善,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此外,对于有能力赡养而不履行义务的“不孝子”,除了强制支付赡养费外,可否适当另行予以惩戒呢?譬如,如限制“老赖”那样,限制其乘坐高铁及飞机、出外旅游、出国等所有高消费行为。理由很简单:有钱高消费,何以无钱赡养老人?何况,义务与权利是对等的,你既不愿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又岂可单方面享受你的权利呢?

当然,强制执行也好,限制高消费也好,虽不失为权宜之道,却远非治本之策。只有来自亲情的滋养,才能让天下的老人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而亲情的回归,则有待于社会文明的整体进步、以及人们道德水平的相应提高。所谓“水到渠成”,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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