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11月15日《华商报》) 时下,某些教师在正常上课时有所保留,把相关知识点放在补课课堂上讲。这既影响了教师的整体形象,也增加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望子成龙、成凤的家长,别说为了提升孩子成绩,即使平日也很难得找个机会拉近与老师的关系,自然是对这种暗示趋之若鹜。家长内心想法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识:如此一来老师就不会薄待自己的孩子,学习上也会额外获得照顾一些。 此风当刹! 往高处说,这情形的出现也属于中国特色,毕竟中国是个人情国度,老师也有七情六欲,市场经济浪潮同样冲击着三尺讲台,按劳取酬依法所得,课余时间既可以帮助一下孩子巩固一下日常所学,亦可提升自身收入,最重要的是通过参加老师办的有偿辅导课,家长与老师之间的关系似乎更近一些。即使有些家长一百个不愿意,但也会无可奈何“欣然接受”。 往平常处说,时下部分中小学校老师在校方的默认下,都会“趁火打劫”一番,一般利用午休时间,抽出一个小时有偿辅导孩子的学习,甚至有的老师直接在家中办起了托教,名义为了照顾那些因父母下班晚无法正常回家的学生,实则“慕名而来”参加补课的家长也是络绎不绝。这其中的潜台词无须过多解读,你懂的。 所以,贯彻好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规定,并非单纯的严禁校方有组织地许可老师有偿补课行为,更要杜绝时下补课风里挟杂的利益纠葛。这就必须要理清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校方默许或有组织性地要求学生进行补课行为,无论有偿无偿都应该禁止,因为此前教育部已经有过相关规定严禁增加中小学生学习负担,对于学校额外增加课时进行过限定。其次,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那么对于部分老师业余时间在校外面向社会招生办班,是否有所区分和界定?再者,省市在落实这项规定时必须加以细化,划出条条框框来,让规定“带电”,同时鼓励家长敢于对此风说不。 当然,要想彻底从源头上杜绝有偿补课之风,还学校教书育人之清纯面貌,还需不断稳步提升老师待遇,根除同教不同酬现象,更不能动辄就上升到师德沦丧的高度,毕竟面对市场的刚性需求,让教师作圣人,难度有点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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