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金钱迷失赡养之魂
2015-11-16 09:37:25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经济条件不好,能否成为拒不赡养老人的理由?近日,海沧法院的法官对此说“不”,判决要求一位老人的儿子承担赡养责任。(11月15日《海峡导报》) 父母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由此在父母年老无能力养老时,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之责义不容辞,同时法律也有明文规定。可是我们看到这个小儿子,竟以自己经济条件不好为借口,拒不赡养自己的亲生母亲,认为自己都活得不容易,怎么可能再来赡养老人呢? 现实生活中子女肯定有经济困难的,但经济情况不能成为是否赡养老人的前提,赡养老人应是无条件附加的,怎么可能有钱就赡养,没钱就不赡养呢?经济困难可以少一点经济资助,实在困难也可以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千万不能让金钱迷失赡养之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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