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警车变道致刮擦反扣证岂止越权?

2015-11-23 15:45:45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昨日下午,的哥陈师傅遇到一件让他困惑的事情:在福州仓山区金洲南路和百花洲路交叉口,因没有及时避让身后的警车发生刮擦,处理时却不是在场的交警,而是车上的派出所民警,将陈师傅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暂扣。对此,金山派出所称,扣证是要让的哥到所里接受调查。(11月23日 海峡都市报)

从的士司机和现场目击者描述的事实细节来看,当时陈师傅车子停在金洲南路和百花洲路交叉口,一辆警车停在后面不断鸣喇叭、闪灯,但民警并没有用对讲机喊话。而路口红灯只有十来秒,倘若闯红灯不但扣分还要罚款,陈师傅便探出头来向警车示意红绿灯读秒数,待。绿灯亮后他将车子往前开,警车跟上后发生刮擦。显然,警车有变道嫌疑,的哥则并未过错。

正如当事的哥和围观市民所指出,福州早已实行交巡分离,即使陈师傅存在过失,也应该由交警介入调查处理,驾驶证上更写得明明白白,“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一律无权扣留此证”。然而,交警接到陈师傅报警来到现场后并未扣证,警车上的民警却扣走了的哥驾驶证和行驶证,明摆着是一种借助自身强势地位而漠视法律和的哥合法权益的违规、越权行为。

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金山派出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当时民警在执行公务,开车时没留神才发生了刮擦。由此可见发生刮擦错在警方,加之前述相关情节,涉事民警俨然有故意刁难、倒打一耙的嫌疑,是执法作风粗暴的表现。市民固然有义务主动为执行公务警车让道,但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也是执法部门理应坚守的底线。尽管警方已经退还扣押证件,但无疑既欠当事人一个道歉,更须要一次深刻的自我检讨。

短评:执法者违法是法治的硬伤

当事出租司机及市民对民警扣证的质疑,本身体现了人们对自身权益的合理关注,是法治思维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体现。在此,倒是有必要提醒个别心态不好、对“权力”缺乏正确认知,总是试图假公权之威居高临下甚至“仗势欺人”者,该要改一改了。法治背景之下,执法者素质不高、任性而为,恰是阻碍法治进程的一道硬伤。(陈科峰)

莫让“紧急任务”成为“霸权”护身符

到底执行的是什么“紧急任务”,对疑似“违章变道”是什么样的鉴定结果?到底谁应该负“剐蹭”的责任?希望相关部门不要为了可怜的交通豁免权而继续沉默,再不扒扒“紧急任务”的皮,等到因为“紧急任务”出了更离谱的事情来,到那时再整治,岂不是有些晚了!(张洪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