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场上下合为的“老地名保卫战”
2015-11-30 16:41: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老的地名“有文化”但难保,新的地名“没文化”但疯长,不止福建一地存在。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地方对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关系不平衡,表现为重前者、轻后者或前者发展快、后者保护慢。另一方面,地名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具体,可执行、可操作性差,客观上也增加了地名保护的难度,消减了地名保护的力度。这危害着地方历史文化的延续,也危害着城市文化个性的积淀。遏止这种现象,政府层面更新理念、积极作为,法律层面查漏补缺、加快完善,是应有之义。 福建在老地名保护方面并非没有可圈可点之处。且不说福州三坊七巷的保护与开发,厦门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关于修改地名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保护老地名,规范新地名,走在全省老地名保护的前列。去年该市公布64个新地名,其中不少是老地名的传承。在规制建设方面,去年《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出台,对历史悠久、文化内涵深,具有纪念意义或者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名予以保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名。 更需要强调的是,老地名是重要的公共文化资源。政府保护固然责无旁贷,而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同样不可或缺。二者合一,不可偏废,才是理想的保护状态。在此方面我国总体上很薄弱。放眼域外,日本在全国范围内,有“卫护地名会”、“保存地名国会议员联盟”,其中不乏知事、法制局的官员,影响了国家法律制度制定与完善,推动了日本《住址标示法》的修改,规范了地名变更。因此,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是老地名保护的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 去年福建政协会议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恢复和保护老地名的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应担当起组织开展老地名发掘保护之责。单纯强调政府力量而让公众置身事外,还有不足。引导公众树立并提高参与老地名保护的意识和素养,也应是政府分内之事。这方面,前年莆田发起的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地名故事征集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活动甄选300个“莆田市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并组织专家、网民代表从中评选出100个历史地名、20个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10个经典地名故事。通过具体活动为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公众力量保护老地名的方式,完全可以借鉴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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