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实际,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历史经验证明,谋事创业如果不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指向、为依归,不但失去意义,也会失去动力。什么时候正确反映和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能够逐步得到提高,我们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反之,就会遭受挫折。所以,践行“三严三实”务必以实现、维护、发展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并以此来校正和调整发展的方向、速度以及方式、方法等,尤其对于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不满意甚至公开反对、抵制的决策要及时依法予以纠正,切实依据群众意愿谋发展,使相关决策能够有效解决群众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决不能凭想当然,搞一厢情愿。比如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怎样才能实现精准?贫困地区面临的发展困局在哪里?贫困人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坐在办公室里是想不出来的,必须静下心来、沉下身子问问群众才能找准。找准了问题,也就找到了破解问题的钥匙。再比如,突破贫困地区发展困局的策略在哪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路子在哪里?只有深入到贫困地区群众中去倾听呼声,坚持从群众中出办法、想策略,问计于民,才能找到发展的路子,找到破解问题的钥匙,才能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否则,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知道群众的所思所想,不了解群众的所急所难,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必然会脱离人民群众这个最大的实际。 贴近实际,本质上是坚持问效于民,“跟着群众一起走”。广大人民群众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直接对象和首要执行者。“春江水暖鸭先知”。有关方针政策的好坏、虚实、深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践行“三严三实”,领导干部在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使我们制定的政策把准民困脉搏,切中理政肯綮,纾解民众渴盼,满足人民心愿;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通过问效于民知晓群众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群众利益是否得到维护,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各项政策、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的“度量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科学决策必须克服“领导高明论”,切实要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决策的最高标准。群众高兴、赞成就干,反之就不干和纠正。这样,才称得上真正贴近实际。这其中的真谛,习近平同志在论群众观时讲得很透彻:“你可能有的时候很高明,你的看法高出群众,但是群众一时不理解你的看法,也没有跟着你走,你怎么办?你是走你的路,脱离开群众,还是跟着群众一起走,你应该选择后者,他们愿意跟着你走,否则虽然你对了,你们感情也是疏远了,他也不会跟你走。” 事实表明,摆正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坚持人民“至高至上”,铁定“跟着群众一起走”,是尊重“人民当家作主”主体地位、有效“激发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的贴近实际,是最好的贴近实际。 《管子·形势篇》有云:“道之纯厚,遇之有实,虽不言曰‘吾亲民’,而民亲矣。”贴近实际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也日益提高,并且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任何“贴近”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就要求我们践行“三严三实”,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我们的作风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心理和感情。这样,就可以真正形成“虽不言曰‘吾亲民’,“而民亲矣”的社会效应,我们治国理政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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