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作家的鲁国平先生大胆提出:结婚证应设置7年有效期,到期自动解约或续约,也可以自动解除婚姻,这样一个人一生至少有5次结婚的机会,不用担心嫁错人或者娶错了人。(12月10日 人民网) 近日,某专家提出的“结婚证应设置7年有效期”的言论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负面的评论、无礼的嘲讽,乃至于对此专家父母的“殷切”问候,一时间充斥于整个网络,最后该专家也只好删除此微博,草草收场。 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稳步前进,相信无论是出于法律制度的管理或者是伦理道德的约束,自然不会重蹈封建社会“三妻四妾”的覆辙,也不会真的制定“结婚证应只有7年有效期”的相关法律和制度。针对此专家之招来广大网民的谩骂的这一情况,笔者认为并不是他所发表的言论过于偏激,而是广大网民尚未能理性分析这一言论背后的真正含义。 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对双方家庭责任的担当,对彼此生命的分享,对两个人生命轨迹的重塑。幸福的婚姻关系,是需要双方不断经营和维护的,然而平稳的婚姻生活又会让人产生“习以为常”的惯性。都说“七年之痒”,七年的时间也足够让一份懵懂的爱情熬成一份炽热的亲情,而七年的有效期,也并不是提倡不负责任的婚姻关系,而是要唤醒婚姻双方的危机意识,倘若一段婚姻只能依靠法律来维系,没有感情,笔者认为离它分崩离析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结婚证应只有7年有效期”只是一个未成形的假设,也许诸多公众不能够接受在爱情上加一个期限,可是我们还需理性分析其背后的含义,或许这一言论旨在唤醒婚姻双方的危机意识,能够为更加珍惜对方而努力,所以给结婚证加上一个期限,未必不能假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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