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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剽窃的“黄金时代”?

2015-12-21 11:22:07 江舒晨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一幅漆画作品获奖之后,却冒出了两个“作者”,两个画家闹上了法庭。

获奖作品名称叫《厦门老街》,获奖者是被告老蔡。而原告小王也向法院提交了作品《黄金时代》的底稿和照片,这两幅作品一模一样,只是署名的作者不同。(12月20日《海峡导报》)

抄袭剽窃,似乎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见闻。校园里有抄袭作弊,各大网站埋伏着枪手,论文库里成堆文章互相“借鉴”,我们几乎要怀疑,这个时代,是不是剽窃的“黄金时代”?

只是,长此以往,社会以剽窃为乐,反不以为耻,打压创作者的积极性,大街小巷充斥山寨之作,我们一直推崇的文化立国、创意强国,怕会更加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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