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分达人”两年43次驾考是如何做到的?
2015-12-22 11:50: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高速交警逮住一名司机,短短两年间,他的驾驶证竟然被扣爆43次12分!(12-20楚天都市报) 听说过卖分的,没听说过如此卖分的,武汉男子两年考43次驾照,却有着自己的“生意经”:一次把12分全卖掉可以卖出2600元的高价,而科目一考一次120元,科目三考一次230元。“搞一次可以赚2000多呢。”两年考43次,8万多轻松拿到手,可谓“卖分达人”。 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重新考试是必须的。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参加学习后,才安排相关的知识考试。根据时间计算,“卖分达人”两年考43次驾照,每月接近两次学习考试,是如何做到的? 两年内参加43次驾照考试,如果都发生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根据时间计算,机动车驾驶人不可能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黑龙江等外省偏远地区接受学习与考试,根据其“生意经”更不可能到外地参加学习和考试),而每次都需要7天的法律法规学习,究竟是机动车驾驶人拿法律法规当“稻草人”,还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拿法律法规当“稻草人”?如此紧密的学习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有没有对这位“老熟人”、“常驻大使”法外开恩、特事特办? 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卖分”虽然不是直接违规,但纵容了违规,张某大肆卖分的行为,即将得到法律的严惩是罪有应得,但两年43次驾考只是为了卖分,是如何做到的也值得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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