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网络红包意在规范第三方支付
2015-12-30 09:09: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中国人民银行28日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新版办法较征求意见稿做了哪些调整?让我们从发红包说起,看看监管机构如何在安全和便捷之间找出一个平衡点。新版办法新增了一类支付账户,只通过一个外部渠道开立的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仅有1000元。(12月29日 《北京青年报》)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尘埃落定,网友对“支付宝还能否买iphone”、“为何限制红包额度”等问题耿耿于怀,并因此而联想到了金融管理机构打着安全的旗号限制消费者网络支付的自由。其实,这只是网友们的一种误解,金融管理部门对诸如网络红包之类的第三方交易做出限制,并没有误伤消费者。 新规一旦实施,网友想通过支付宝上的余额购买iphone的确会有障碍,除非iphone产品将至5000元以下,或者是你的安全等级升至III类。但是,这不并表示你的网购无法进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方式,为网购商品买单。因此,消费者包括发红包在内的网络支付行为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出台新规的目的果真是为了网络支付的安全吗?不能否认,管理部门在坚持实名制的基础上,对网络支付账户进行分级管理,增加了开立账户时申请者的多重身份验证渠道,的确能促进安全的进一步升级。然而,我们不要忘了,大家的网络支付一般都会捆绑网络银行卡,第三方网络支付账户的身份验证再严格,网银交易不安全,必然也会影响到第三方支付的安全。 其实,我们应当能看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现实背景,第三方支付迅猛发展,而且与“支付”的本意渐行渐远,开拓了资金积累的市场,吸收消费者储蓄,影响到了银行的利益分配,越来越不规范。因此,金融管理部门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出台措施,限制第三方支付的畸形发展。说到底,这是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暗战。 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我们也不希望第三方支付“不务正业”,篡越银行的职能,毕竟,他们没有在国家金融风险的控制范畴内,一旦发生意外,消费者利益受损是必然。所以,他们应当规规矩矩地“支付”,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开拓业务。不过,银行呢,也不能仅仅盯着自身利益,应当在支持网络支付发展的同时,切切实实地将做到服务最贴心、储户利益最大化,账户安全保障最强固,以实际行动吸引储户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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